蕭山一女子撿到信用卡後衝進珠寶店,狂買金條鉑金戒指金項鍊

信用卡 珠寶 戒指 首飾 青年時報 2017-05-19

近日,一名年輕女子來到蕭山一家珠寶店消費,一下子花了近3萬元購買珠寶首飾。女子花錢這麼大手大腳!原來,這錢既不是她自己的,也不是老公給的,而是撿的!

突獲“意外驚喜” 女子買買買

餘芳(化名),33歲,安徽人。她和老公宋傑(化名)在蕭山開店,餘芳作為老闆娘平時幫襯著丈夫照看著生意,夫妻倆的小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幾個月前,餘芳在城區某廣場撿到一張信用卡,並把這件事告訴丈夫宋傑。

宋傑拿著信用卡到一家KTV的POS機上試了下,發現卡沒密碼,而且上面有3萬元的信用額度。

蕭山一女子撿到信用卡後衝進珠寶店,狂買金條鉑金戒指金項鍊

交通監控圖

對於這份“意外驚喜”,夫妻倆都有點心動,一段時間內反覆進行思想鬥爭,最終貪慾佔了上風。

2017年4月23日,夫妻倆決定將這張信用卡內的額度一次性消費掉。倆人驅車來到市區一家珠寶城,餘芳下車進入一家珠寶店購物,宋傑在車上等待。

餘芳在珠寶店裡購買了三根金條、一枚戒指、一根項鍊,一共消費了29000餘元。

蕭山一女子撿到信用卡後衝進珠寶店,狂買金條鉑金戒指金項鍊

商場監控圖

男子替人“買單”怒報警

警方鎖定嫌疑人

信用卡一刷,一條消費短信也發出了。

4月23日18時許,一名男子急衝衝來到蕭山公安市北派出所接警大廳:“我要報案,我的卡被盜刷了!”

男子告訴民警,他剛剛收到一條29000餘元的信用卡消費短信,但是他本人並沒有刷卡消費。

男子稱他身上銀行卡較多,被盜刷的信用卡已經找不到了,懷疑是遺失後被他人冒名使用。

蕭山一女子撿到信用卡後衝進珠寶店,狂買金條鉑金戒指金項鍊

餘某用信用卡購買的珠寶首飾

瞭解情況後,市北派出所合成作戰組立即開展偵查。根據線索,偵查員最終鎖定嫌疑人進行刷卡消費的地點。

通過監控篩查,一名戴著鴨舌帽的紅衣女子進入偵查員們的視線。

4月23日14時04分許,女子獨自一人進入珠寶城,戴著口罩,左顧右盼。監控一直追蹤紅衣女子進入一家珠寶店,女子在店內進行了信用卡刷卡消費。

偵查人員立即趕到這家珠寶店向店員進行核實,果然,紅衣女子消費了29000餘元,數目與受害人陳述一致。

蕭山一女子撿到信用卡後衝進珠寶店,狂買金條鉑金戒指金項鍊

商場監控圖

“她就是嫌疑人!”

鎖定嫌疑人後,偵查員一路追蹤,經過耐心的排查蹲點,4月25日下午,民警在嫌疑人餘某和宋某住處,將兩人成功抓獲。

經審訊,嫌疑人餘某、宋某如實供述了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犯罪事實。夫妻倆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和羞愧。

目前,嫌疑人餘某、宋某被蕭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金器首飾等贓物已被警方全部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鏈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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