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潘莊1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二期)設備採購公告

新能源 投資 法律 財經 索比光伏網 2017-05-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受委託,對天津市寧河潘莊1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二期)設備採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採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天津市寧河潘莊1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二期)設備採購

2.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3.交貨時間:滿足6.30併網發電需求

4.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5.付款方式:1:0:8:1(預付款:到貨款:投運款:質保金)

6.標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4個標包

二、招標內容

本項目分為4個標包:

標段 名稱 數量 投資金額 備註

第一標包 支架 10MW 約7500元/噸 質保期兩年

第二標包 箱變 10臺 約150萬元

第三標包 電纜(高低壓電纜及光伏電纜) 詳見技術規範

第四標包 直流匯流箱 120臺 約28.8萬元

具體規格數量以招標文件為準。

三、交貨時間

標段 名稱 交貨期

第一標包 支架 2017年6月10日

第二標包 箱變 2017年6月10日

第三標包 電纜(高低壓電纜及光伏電纜) 2017年6月10日-2017年6月15日

第四標包 直流匯流箱 2017年6月10日

由投標方根據工期要求合理安排生產和運輸週期。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金在5000萬及以上人民幣。

2.投標人必須為一般納稅人,可以為招標人開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3.具有完善的質量ISO-9001系列的質量、安全和環境體系及其相應的有效的認證證書。

4.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資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5.如標的物是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標準規定應具有有效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的,應提供證書。

6.投標人須具有在電力系統相同標的設備3個項目以上近三年的業績。投標人在近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

7.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8.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9.提供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在有效期範圍內)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五、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北京時間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六、報名資料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下列資料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A4紙膠裝成冊)一份,否則不予接受投標報名(不接受電子資料及郵寄方式報名)。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生產製造招標設備所需生產許可證(如標的物有生產許可要求的)、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

(4)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三證合一除外);

(5)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除外);

(6)具有完善的質量ISO-9001系列的質量、安全和環境體系及其相應的有效的認證證書。

(7)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類似業績(10MW)及以上合同(至少3項);

(8) 提供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在有效期範圍內);

(9)提供企業為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

(10)提供資信證明文件或信用等級證明。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北京時間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標包,售後不退。

聯繫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

郵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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