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前歸還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公告

新綸科技 深交所 電子行業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6-16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為有效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公司財務費用,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在確保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項目按進度實施的前提下,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則,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6 年 12月 27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30,000萬元暫時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期限為董事會批准後次日起,使用時間不超過 12個月,到期後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6年12月28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135)。

根據上述董事會決議,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6月14日期間,公司共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30,000萬元用於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截至2017年6月14日,公司已將上述資金全部歸還至原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並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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