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妻子出軌 男子多次“家暴”被拘'

性侵犯 黃岡 湖北 武漢 法律 黃梅縣 黃岡新聞網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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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新聞網(通訊員趙慶)湖北黃梅一男子因懷疑妻子出軌,多次“家暴”下狠手打傷妻子,無奈之下妻子選擇報警。近日,黃梅縣公安局黃梅派出所依法對男子殷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7月28日,市民王女士到黃梅派出所報警,稱其遭到丈夫殷某家暴,身體多處受傷,請求派出所民警幫助。王女士告訴民警,她跟丈夫殷某結婚多年,原本夫妻恩愛、家庭和睦,但是最近丈夫開始疑神疑鬼,而且性情大變,一言不合就動手打人。自7月24日開始,殷某經常以懷疑王女士出軌為由對其拳打腳踢,王女士越反抗就下手越狠,致使王女士身體多處受傷淤青。一開始王女士想著可能丈夫最近因工作壓力大,所以儘管自己被打傷,但還是極力解釋忍讓。7月27日晚,丈夫殷某逼迫王女士寫保證書,在先後寫了七、八次之後,丈夫殷某始終不滿意又開始對王女士進行施暴毆打,甚至是拿開水往王女士手上淋,導致王女士被燙傷。眼看自己的丈夫下手一次比一次重,王女士明白一味的忍讓不是辦法,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報警求助。

接到王女士的報警後,黃梅派出所民警立即將丈夫殷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後經詢問,丈夫殷某對自己多次“家暴”致妻子受傷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殷某交代,前段時間妻子去武漢出差,電話一直關機,所以他就懷疑妻子在武漢與別人幽會,但妻子始終不承認,自己又沒有證據,所以只能將氣撒在妻子身上。

目前,違法行為人殷某已被黃梅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在遭受家庭暴力時一定要敢於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受所謂的“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影響,逆來順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選擇正確的維權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委會、村委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施暴方予以勸阻,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婦聯或婦女公益組織等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

(實習生 汪梓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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