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未成年人性侵案援助律師:家長半夜問:自己報警是不是錯了

新城控股的事件令人髮指,一個身家數百億,擔任多種社會職務,常以扶貧濟困的愛心企業家形象亮相的成功人士,去傷害一個9歲女童,無論如何都遮掩不過去。

“根據目前報道中描述的受害人情況,定‘猥褻’我覺得不太合適。”浙江百家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冰燕已經做了四年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法律援助律師,她說因為受害人只有9歲,從法律定義上屬於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女性,只要發生生殖器官接觸,涉嫌的罪名就應該定為強姦罪。

“怎樣認定強姦既遂,成年受害者和未成年受害者,有不同的認定標準,法律上對兒童受害者,適用的是‘接觸說’,即只要生殖器官發生接觸,即算既遂。”

猥褻罪量刑較輕,但強姦則屬於重罪。“雖然具體情況警方尚未通報,但從現有報道來看,犯罪行為已造成女童陰道撕裂,身體損傷較為嚴重,應該認定其屬於犯罪情節惡劣。”

家長往往後悔報警

身體上的傷痕或許會很快消失,心理的陰影卻會持久不散。“我接觸到的受害人家長都說,對於要不要報警他們往往很猶豫。”徐冰燕說,也有家長事後後悔報警的,因為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他們往往還要承受更多壓力。“一般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舉證、立案,都很困難。因為受害人年紀小,要清晰口述案情就很難,孩子年紀小,哪裡懂得保存證據。在筆錄過程中,警方會多次詢問受害人,有些情況還要多次進行身體鑑定,都會讓受害人不得不反覆回憶受侵害的過程,如果辦案人員處理不當,很容易造成再次傷害。”

有時徐冰燕會在深夜接到他們的電話,有人會反覆問她,自己(報警)是不是錯了;也有人不談案子,只是講述自己的日常生活;還有人請她幫忙,給受害人轉學……因為除了跟他們一起保守“祕密”的人,他們不願也無法向其他人求助。“我們會聊起孩子的近況,但我不會主動再提起案子,他們更不願意回憶,大家都希望事情趕快過去。”

建議立法加大違法犯罪成本

做了四年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法律援助律師,不久前徐冰燕剛以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的身份接手一起類似案件,受害人是一位8歲女童。“坦白說,我很掙扎,一方面是職業身份不允許我拒絕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另一方面,個人情感又不接受我為這樣的人辯護。”作為一名女孩的母親,只要想到身邊可能生活著這樣隨時會對孩子伸出魔爪的人,她就忐忑。

這種不安不是無原因的。“就在我附近的一個街道,有猥褻兒童罪罪犯刑滿釋放了,還是回原居住地生活。這類情況公安部門是有登記的,也會重點關注,但在社區層面不會公開其信息”,讓徐冰燕擔心的是,此類罪犯的重複犯案率很高,防不勝防。

加大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成本,是很多律師的共識,徐冰燕也是其中之一。她還建議通過立法,對多次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向社會公開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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