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刑法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珠海 廣東 人生第一份工作 珠海網警巡查執法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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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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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接到報案後,小林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安排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的視頻監控進行梳理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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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接到報案後,小林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安排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的視頻監控進行梳理排查。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視頻顯示,2019年08月08日凌晨1時許,兩名男子駕駛一輛藍色三輪車進入該公司項目部。

將車停門口後,兩人潛入電纜存放地,約十來分鐘後,兩人手上拿著一個袋子出來扔上車後駕車逃離,因過程中兩人始終戴著棒球帽或頭盔遮蔽面貌,故無法看清嫌疑人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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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接到報案後,小林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安排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的視頻監控進行梳理排查。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視頻顯示,2019年08月08日凌晨1時許,兩名男子駕駛一輛藍色三輪車進入該公司項目部。

將車停門口後,兩人潛入電纜存放地,約十來分鐘後,兩人手上拿著一個袋子出來扔上車後駕車逃離,因過程中兩人始終戴著棒球帽或頭盔遮蔽面貌,故無法看清嫌疑人的面貌。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這樣民警就沒有辦法查清事實了嗎?

辦案民警通過智慧新警務系統,還是努力查出了盜竊嫌疑人的身份。

8月28日下午,民警在小林南通八隊抓獲盜竊嫌疑人黃某和(男,50歲),在小林村一麻將館抓獲另外一名嫌疑人孟某濤(男,44歲),並查獲作案用的三輪車等一批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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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接到報案後,小林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安排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的視頻監控進行梳理排查。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視頻顯示,2019年08月08日凌晨1時許,兩名男子駕駛一輛藍色三輪車進入該公司項目部。

將車停門口後,兩人潛入電纜存放地,約十來分鐘後,兩人手上拿著一個袋子出來扔上車後駕車逃離,因過程中兩人始終戴著棒球帽或頭盔遮蔽面貌,故無法看清嫌疑人的面貌。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這樣民警就沒有辦法查清事實了嗎?

辦案民警通過智慧新警務系統,還是努力查出了盜竊嫌疑人的身份。

8月28日下午,民警在小林南通八隊抓獲盜竊嫌疑人黃某和(男,50歲),在小林村一麻將館抓獲另外一名嫌疑人孟某濤(男,44歲),並查獲作案用的三輪車等一批作案工具。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面對辦案民警,兩名犯罪嫌疑人擺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拒不承認盜竊行為。抵賴是因為害怕法律的處罰,只是,早知如此,之前何必犯案?

辦案民警通過細緻的調查,收集了充分證據,即使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賴,也一樣被警方刑事拘留,被關進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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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0日15時,廣東某建築公司員工來到小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近日發現,放在金灣區紅旗鎮某施工項目部的電纜及設備多次被盜,被盜物品價值約七萬元。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接到報案後,小林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現場勘查和走訪,安排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的視頻監控進行梳理排查。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視頻顯示,2019年08月08日凌晨1時許,兩名男子駕駛一輛藍色三輪車進入該公司項目部。

將車停門口後,兩人潛入電纜存放地,約十來分鐘後,兩人手上拿著一個袋子出來扔上車後駕車逃離,因過程中兩人始終戴著棒球帽或頭盔遮蔽面貌,故無法看清嫌疑人的面貌。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這樣民警就沒有辦法查清事實了嗎?

辦案民警通過智慧新警務系統,還是努力查出了盜竊嫌疑人的身份。

8月28日下午,民警在小林南通八隊抓獲盜竊嫌疑人黃某和(男,50歲),在小林村一麻將館抓獲另外一名嫌疑人孟某濤(男,44歲),並查獲作案用的三輪車等一批作案工具。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面對辦案民警,兩名犯罪嫌疑人擺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拒不承認盜竊行為。抵賴是因為害怕法律的處罰,只是,早知如此,之前何必犯案?

辦案民警通過細緻的調查,收集了充分證據,即使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賴,也一樣被警方刑事拘留,被關進了看守所。


珠海兩名男子深夜“拜訪”施工項目部,“帶走”7萬元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改革開放前,新中國的法律體系還不是很完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曾經被稱為“證據之王”。那時候,社會上還流傳著“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的順口溜。

改革開放後的中國,不但經濟發展越來越好,法律體系也日益完善。證據充分確實時,即使零口供一樣可以定罪量刑;而且《刑法》第六十七條還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來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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