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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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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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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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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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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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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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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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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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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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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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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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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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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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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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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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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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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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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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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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7巧取豪奪
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及非法“校園貸”、“裸貸”等,巧取豪奪經濟利益,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7巧取豪奪
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及非法“校園貸”、“裸貸”等,巧取豪奪經濟利益,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
8黑導遊
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7巧取豪奪
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及非法“校園貸”、“裸貸”等,巧取豪奪經濟利益,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
8黑導遊
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9高薪引誘
以高薪引誘招募人員實施欺騙、敲詐勒索、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7巧取豪奪
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及非法“校園貸”、“裸貸”等,巧取豪奪經濟利益,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
8黑導遊
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9高薪引誘
以高薪引誘招募人員實施欺騙、敲詐勒索、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活動。
10其他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
其他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年。
掃黑除惡,
淨化城市空間,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談到“黑惡勢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這樣的一股勢力
是生長在社會的毒瘤
不僅危及生命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還會給人們帶來揮之不去的陰霾
小編今天繼續帶你來看看
“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7月31日下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偵辦的景某、劉箕某等人涉惡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城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民警、群眾代表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審理。
經依法偵查查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借款後非法收取高額利息,拉攏、僱傭社會閒散人員針對與其有借貸關係的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詐騙、窩藏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31日下午,城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景某、翟小某、劉箕某等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年零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附加刑。
該案的公開宣判,是城北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又一戰果,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涉黑涉惡犯罪,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為平安西寧建設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涉及
我國刑法規定的哪些罪名?
法條鏈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窩藏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
市民群眾若發現以下
十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
請馬上舉報~
掃黑除惡 重拳出擊
1黑村官
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蝕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和拆遷搬遷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鬧訪的黑惡勢力。
2 菜霸、行霸、市霸
強佔各類集貿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3重點領域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串標、非法牟利、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強行阻撓施工、控制運營線路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黑惡勢力。
4非法壟斷經營的黑惡勢力
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礦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5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
在城鄉居民區、娛樂場所,開設賭場、抽頭放貸等有組織的從事涉“黃、賭、毒、槍”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6地痞流氓
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7巧取豪奪
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及非法“校園貸”、“裸貸”等,巧取豪奪經濟利益,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秩序的黑惡勢力。
8黑導遊
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9高薪引誘
以高薪引誘招募人員實施欺騙、敲詐勒索、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活動。
10其他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
其他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