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軒君說法丨紅包返利的誘惑,你上當了嗎

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發案呈愈演愈烈之勢,已成為了影響全國各大轄區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在很多地區甚至成為佔比最高的發案類型。此類案件隱蔽性強、受害面廣、偵破成本高。

槐軒君說法丨紅包返利的誘惑,你上當了嗎

你會相信網絡上認識的朋友嗎?

面對紅包返利的誘惑你會怎麼辦?

案情簡介

張女士(化名),初來安吉不久,沒什麼朋友。2018年12月20日,通過網絡結識了一位網名為“林某某”的微信好友,隨後二人相談甚歡。兩天後,林某某稱自己過生日,為了給生日增添喜慶,凡是微信好友發紅包均有返利,並邀請張女士參加。由於盛情難卻,張女士隨即發了200元紅包給林某某。很快,林某某返給張女士300元,並稱如果好友發的紅包越大,返利越多。張女士便通過掃碼支付了3000元。

但林某某這次沒有迅速返利,而是又拋出一個誘惑,稱再付5888元,即可獲得一個更大的返利。就這樣又前前後後支付了3.9萬元給對方。”

然而等了一夜,她也沒有等到林某某的返利,最後還將她拉黑了。發現被騙,張女士痛心疾首,於次日報警。

由於張女士隔了一夜才報警,等警方接手追查時,張女士通過掃二維碼的資金早已通過洗錢的方式“漂白”無數次。林某某這個微信賬號是冒用他人身份註冊的,無法追查到真實的詐騙分子。警方只得從三個二維碼追查資金流水賬,先後趕赴杭州、上海、深圳等地追查,最終在廣東佛山、饒平兩地將涉案四名嫌疑人抓獲,目前,此案在進一步追查中。

槐軒君說法

本案件即屬於電信詐騙手段中的“網絡交友詐騙”:犯罪分子通過各種手段(色誘等)與對方確定戀愛或朋友關係,再以各種理由誘使受害人將錢匯入或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手段轉入犯罪分子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從而達到詐騙的目的。看似簡單的犯罪,背後實施犯罪的組織機構卻很複雜,表面上可能是一家公司,背後卻幹著網絡電信詐騙的勾當,幕後組織者編撰不同的詐騙版本,從背後遙控指揮異地僱請的馬仔實施詐騙,詐騙資金由中介機構實施反覆洗錢,最後從中分配利益。幕後組織者基本不留痕跡,很難抓捕。

槐軒君說法丨紅包返利的誘惑,你上當了嗎

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分別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且還會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同時還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雖然我國刑法對此嚴厲打擊,但全國各地每天都有網絡電信詐騙案發生,詐騙分子的組織機構不斷細化,幾乎形成了黑色產業鏈,需要更多的部門配合公安打擊。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被各種返利所誘惑,不貪小利、不圖大財,捂緊錢袋子,守好辛苦錢,尤其是陌生人更不可輕信。

槐軒君提醒

不要被各種返利所誘惑,不貪小利、不圖大財,捂緊錢袋子,守好辛苦錢,尤其是陌生人更不可輕信。

來源丨安吉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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