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消防 長安觀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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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也得救,帶電你救不救?”近日,一男子安裝網線觸電被困,家屬卻厲聲要求消防員“帶電救援”。好在消防員並未理會,堅持先斷電,再將男子救下送醫。此舉獲得輿論一邊倒支持,大家“力挺消防員”“幹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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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也得救,帶電你救不救?”近日,一男子安裝網線觸電被困,家屬卻厲聲要求消防員“帶電救援”。好在消防員並未理會,堅持先斷電,再將男子救下送醫。此舉獲得輿論一邊倒支持,大家“力挺消防員”“幹得漂亮”。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消防救援講究速度,更講究科學。家屬救人心切可以理解,但“帶電救援”的方式無異於送命,錯誤至極,不值一駁。而更讓人感到不寒而慄的,是這種置消防員安危於不顧、視他人性命如兒戲的做派。當事人在提出無理要求時,還拿著手機對著消防員錄像,一副你不救人我就曝光你的架勢。正如網友們反問的:“消防員的命難道不是命?”

近些年,類似事件並不少見。有的把消防隊當“寵物醫院”,救貓找狗的電話常常打到119;有的把消防員當免費“開鎖匠”,要求他們爬樓翻牆給自己開門……平心而論,很多事情都不在消防的職責範圍之內。拿忘帶鑰匙來說,去個找開鎖公司就解決了,為啥偏偏要找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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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也得救,帶電你救不救?”近日,一男子安裝網線觸電被困,家屬卻厲聲要求消防員“帶電救援”。好在消防員並未理會,堅持先斷電,再將男子救下送醫。此舉獲得輿論一邊倒支持,大家“力挺消防員”“幹得漂亮”。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消防救援講究速度,更講究科學。家屬救人心切可以理解,但“帶電救援”的方式無異於送命,錯誤至極,不值一駁。而更讓人感到不寒而慄的,是這種置消防員安危於不顧、視他人性命如兒戲的做派。當事人在提出無理要求時,還拿著手機對著消防員錄像,一副你不救人我就曝光你的架勢。正如網友們反問的:“消防員的命難道不是命?”

近些年,類似事件並不少見。有的把消防隊當“寵物醫院”,救貓找狗的電話常常打到119;有的把消防員當免費“開鎖匠”,要求他們爬樓翻牆給自己開門……平心而論,很多事情都不在消防的職責範圍之內。拿忘帶鑰匙來說,去個找開鎖公司就解決了,為啥偏偏要找消防員?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誠然,消防部門對社會承諾,“有警必出,有險必搶,有災必救,有難必幫”,但前提是要有險、災、難。如果種種瑣事都一股腦兒推過來,對消防員來說,必然是不能承受之重。從另一個角度看,當大量消防資源被這些事項消耗時,真正的急中之急則可能被耽誤。這麼簡單的道理,卻總有些人不理解。無理要求被拒絕後,動輒就到網上貼“大字報”,斥責消防隊不履職盡責。似乎在這些人眼裡,消防員就該隨叫隨到,還要言聽計從,即使以身犯險也是天經地義,“巨嬰”心態可見一斑。

消防是公共資源,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不能為不合理訴求買單。消防大隊合理說“不”,是對少數人的警示,也是對多數人的負責。在我們國家,消防員、警察等頭頂“人民”二字,時常展現出的是無所不在、奮不顧身的形象。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每個人的私人助理,也不意味著,救援行動就是以命換命。權責有界、自由有度,這一課“巨嬰”們需要好好補一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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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也得救,帶電你救不救?”近日,一男子安裝網線觸電被困,家屬卻厲聲要求消防員“帶電救援”。好在消防員並未理會,堅持先斷電,再將男子救下送醫。此舉獲得輿論一邊倒支持,大家“力挺消防員”“幹得漂亮”。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消防救援講究速度,更講究科學。家屬救人心切可以理解,但“帶電救援”的方式無異於送命,錯誤至極,不值一駁。而更讓人感到不寒而慄的,是這種置消防員安危於不顧、視他人性命如兒戲的做派。當事人在提出無理要求時,還拿著手機對著消防員錄像,一副你不救人我就曝光你的架勢。正如網友們反問的:“消防員的命難道不是命?”

近些年,類似事件並不少見。有的把消防隊當“寵物醫院”,救貓找狗的電話常常打到119;有的把消防員當免費“開鎖匠”,要求他們爬樓翻牆給自己開門……平心而論,很多事情都不在消防的職責範圍之內。拿忘帶鑰匙來說,去個找開鎖公司就解決了,為啥偏偏要找消防員?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誠然,消防部門對社會承諾,“有警必出,有險必搶,有災必救,有難必幫”,但前提是要有險、災、難。如果種種瑣事都一股腦兒推過來,對消防員來說,必然是不能承受之重。從另一個角度看,當大量消防資源被這些事項消耗時,真正的急中之急則可能被耽誤。這麼簡單的道理,卻總有些人不理解。無理要求被拒絕後,動輒就到網上貼“大字報”,斥責消防隊不履職盡責。似乎在這些人眼裡,消防員就該隨叫隨到,還要言聽計從,即使以身犯險也是天經地義,“巨嬰”心態可見一斑。

消防是公共資源,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不能為不合理訴求買單。消防大隊合理說“不”,是對少數人的警示,也是對多數人的負責。在我們國家,消防員、警察等頭頂“人民”二字,時常展現出的是無所不在、奮不顧身的形象。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是每個人的私人助理,也不意味著,救援行動就是以命換命。權責有界、自由有度,這一課“巨嬰”們需要好好補一補了。

巨嬰逼消防員捨命救人,不聽就要錄像曝光!誰給的權力?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長安觀察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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