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仙人跳 瀋陽 刑法 法律 東北新聞網 2019-05-11
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現如今,走在瀋陽街頭隨處都能看到掃黑除惡的宣傳語。但是仍有人頂風作案,以提供色情服務為誘餌引誘被害人交納押金,再以暴力恐嚇、威脅甚至明搶等手段劫取財物。瀋陽一7人犯罪團伙,就利用這種類似手法設局“仙人跳”進行多次作案,單次的作案金額,最高金額達數千元。

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但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這不,一群“仙人跳”犯罪分子就坐到了被告席上。近日,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就對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判決情況進行了披露。

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薛思林介紹說:“首先主犯,通過“鍵盤手”也就是掌握嫖客資料的人員,購買大量的嫖客信息,之後把相關的嫖客信息提供給女性的被告人,女性的被告人再通過電話或者微信的方式,與這些被害人進行聯繫,商定嫖資金額,之後商定賣淫嫖娼地點和時間。”

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據被害人周某陳述,當他到達約定地點後遇到了一男一女,交出一千元后,女子先行離開,男子帶他附近的居民區讓他獨自去樓上的某個房間,男子隨後消失,周某上樓之後意識到自己被騙。

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他們採用一種放鴿子也叫仙人跳的方式,首先引誘被害人交納押金,在被害人交納押金之後,到達指定地點。這期間被告人在取得財物後就會逃離現場,以此取得被害人財物。本案當中被告人也是使用這種,不具有真實賣淫嫖娼這種方式。利用這種類似的手法,在2017年1月和2月期間多次作案,單次的作案金額,最高達到1800元,而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犯罪。據主犯陳某某交代,在犯罪現場他還安排專人負責望風。

瀋陽一惡勢力犯罪團伙主犯獲刑15年

一旦發現被害人不上套,他們還有第二套方案。如果遇到被害人比較警覺或者當時拒不交付押金這種情形,團伙當中有打手,他們就會對被害人進行威脅或者恐嚇,採用這種方式進行強制地索取財物。如果威脅和恐嚇無法生效,這個犯罪團伙的犯罪行為就會進一步升級,拳打腳踢之後,從其身上強拿。

在法院受理的十起案件中,涉嫌搶劫犯罪的就有四起,涉案金額少則幾百元,多則數千元。法院審理後認定,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人員固定、且有明確分工,已經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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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人,涉及到搶劫犯罪。按照法律規定,是在十年以上量刑,同時考慮被告人還有多起犯罪事實存在但是沒有被害人報案,以及其在和平區、皇姑區、于洪區等地流竄作案等上述情節,特別是他這種惡勢力犯罪行,為造成了這種居民生活,還有人身的這種嚴重破壞所以在量刑的時候從嚴掌握。

最終,法院認定主犯陳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其餘六名被告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被判處六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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