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3日拘捕35人 涉刑毀非法集結等'

香港 武器 法律 新京報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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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匯網消息 香港警方今日(4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在昨日的警方行動中,警方拘捕了30男5女合計35人,他們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藐視法庭”等罪行。警方在旺角警署外的驅散行動中,使用7發佈袋彈,此外昨日並無其他彈藥使用紀錄。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於何為“攻擊性武器”,警方有明確清晰的法例去甄別,主要為三類物品:一是製造出來只能用來傷害他人的物品;二是物件經過改裝後用來傷害他人的物品;三是被用來攻擊他人的其他物品。李桂華呼籲市民,不要攜帶類似物品如彈叉等到公眾地方,否則一旦被警方檢獲,將有機會幹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

編輯 趙婉婷

來源: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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