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是假騙錢是真 西安檢察機關公佈多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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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西安檢察”公佈信息,稱2017年1月至今,西安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學生求職類案件26件77人,犯罪分子屢屢利用學生求職心切心理,實施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人才市場秩序,挫傷學生就業積極性。同時,檢察機關還公佈了數起典型案例。

以“僱傭職員”為旗號

騙取或盜竊學生財物

套路一:一些不法分子會通過虛構公司、企業負責人身份,以提供就職機會取得學生信任,藉機實施犯罪行為。

如西安市長安區檢察院2018年6月審查起訴的王某詐騙、盜竊案:2017年9月,被告人王某為實施詐騙,以某公司西北總代理的虛假身份在某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招聘信息。同月29日,王某召集應聘大學生楊某、馮某等4人見面後,誘騙4人至某地吃飯,在飯局即將結束之際,王某趁機將楊某一部手機盜竊後逃離現場。同年10月,王某假借虛構的身份開始與馮某以男女朋友關係相處。期間,王某先後通過用馮某支付寶賬號轉賬及消費等手段,及以交住院費、公司需要資金週轉為名,騙取馮某及其親屬人民幣6萬餘元,並盜竊其筆記本電腦及手機各1部。

以就業中介為幌子

騙取學生相關“服務費”

套路二:一些不法分子會成立中介公司,以介紹工作為由,騙取應聘學生押金、培訓等相關費用。

如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2018年5月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羅某等8人詐騙案:2017年6月22日,被告人李某某找到西安某公司法人楊某及股東趙某,預謀以介紹就職為由詐騙暑期兼職及求職的高中及大學生錢財。次日,被告人李某某組織公司12人,夥同楊某公司等7人以該公司名義,在網絡平臺發佈虛假招聘信息,誘騙求職者面試,並以楊某公司名義收取求職者200元至800元不等的押金或者服務管理費後不予安排工作。同年7月5日,李某某與楊某在合謀後,關閉楊某公司並銷燬相關證據後潛逃。經查,自2017年6月23日至7月5日期間,已有133人被騙,涉案金額44300元。

以“疏通關係”為藉口

騙取學生及家長錢財

套路三:一些不法分子會虛構關係背景,以為學生找工作需要“活動經費”為由,從學生或其家長處騙取錢財。

如西安市臨潼區檢察院2019年6月審查起訴的楊某某詐騙案:2016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楊某某以介紹工程、工作等為由,先後騙取劉某某等10人共計70餘萬元。其中,2017年10月,楊某某謊稱其認識陝西某醫院相關領導,能夠為受害人劉某某女兒(應屆畢業生)安排工作,以“託關係”需要“活動經費”為由,先後騙取被害人10.35萬元。2018年7月,楊某某再次冒充西安市某醫院工作人員,以能夠安排應屆畢業生劉某某到醫院工作,但需要“疏通關係”為由,先後四次騙取被害人“活動經費”6.5萬元。

以招“業務員”為由

誘騙學生進犯罪團伙

套路四:不法分子會在網上發佈招聘信息,引誘、脅迫應聘學生進入犯罪團伙,並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如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2019年5月審查起訴的楊某某、韓某某等19人惡勢力集團案:2014年,被告人楊某某等3人加入一傳銷組織。2015年6月前後,上述3人自立門戶,帶領該組織骨幹成員徐某某等人,通過互聯網以虛假招聘形式,誘騙全國各地大學畢業生前來應聘,對被害人進行“面試”、毆打、威脅並限制人身自由,在七天考察期內採取暴力手段進行“踩人”,脅迫被害人以2900元人民幣一套的價格購買其虛構的化妝品,加入該組織成為“業務員”。後仍繼續非法控制被害人,以完成銷售任務為藉口脅迫被害人拉人頭髮展下線、或不斷向其親友騙錢,長期為該組織攫取鉅額經濟利益。所獲非法資金均由楊某某、簡某某單線上交給楊某某、韓某某統籌管理、支配,成為該組織所有成員及8個窩點運轉的經濟基礎。經查,此案涉及非法資金約178萬元,受害學生30餘人。(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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