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名妨礙執行公務違法人員被閻良公安行政拘留

西安 渭南 陝西法制網 2019-06-14

6月12日下午,公安閻良分局藍天路派出所依法對擾亂單位秩序、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人員李某、張某等三人行政拘留並罰款。

西安3名妨礙執行公務違法人員被閻良公安行政拘留

6月11日16時50分許,藍天路派出所接到閻良某售樓部電話報警稱:有人在其售樓部鬧事,請求出警。接警後,藍天路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張嘉誠,著制式警服、佩戴警帽、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駕駛制式警車立即趕往現場。

民警到達現場初查得知,售樓部前任保安張某(男,33歲,閻良區人,因打架已被售樓部辭退)在其和姐姐張某 34歲,姐夫(李某,41歲,渭南市人)陪同下一起來到某售樓部討要張某的工資,雙方就工資支付問題未能達成一致,張某的姐姐、姐夫情緒激動,在售樓部辦公室、大廳肆意謾罵,並用語言及身體阻擋其他顧客正常進店諮詢相關業務,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持續時間長達三十分鐘。

西安3名妨礙執行公務違法人員被閻良公安行政拘留

在現場,出警民警告知張某三人:工資問題可以正常協商,如若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反映或投訴,並要求三人離開現場,停止擾亂辦公秩序的行為。張某三人拒不服從民警的要求,仍聚集在售樓部門前,並對民警進行語言攻擊,口稱“警察都是黑社會保護傘”、“你們來抓我啊”、“你們把我槍斃了”之類的侮辱性、挑釁性語言,同時用手機近距離對民警進行拍攝,阻礙民警現場執法。出警民警對三人多次口頭警告無效後,依法傳喚三人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三人不但拒絕配合,反而對民警進行撕扯,民警再次在口頭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依法果斷使用警用催淚噴霧對三人進行控制,然而在將違法嫌疑人帶離現場過程中,三人仍對民警,輔警進行撕扯、拖拽、擊打,並高喊“警察打人啦”。在增援警力趕到後,強行將違法嫌疑人帶離現場。

藍天路派出所民警在此次執法過程中,遭到了三名違法人員激烈反抗, 致使3名民警、2名輔警面部、手部、胸部等多處不同程度受傷。

最終,經過公安閻良分局民警維權辦公室的調查,張某三人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妨礙執行公務,依據《中華人名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五十條之規定,對張某等三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在收到處罰決定書時,張某的姐姐向民警表示,本來就只想討要工資,就是因為情緒太激動了,才會跟民警發生衝突,但現在知錯為時已晚了。

西安3名妨礙執行公務違法人員被閻良公安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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