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條約》嚴令禁止的一款武器,卻在中國戰場上大放異彩!

武器 衝鋒槍 一戰 德國 上海 羅澤洲 宋慶齡 風雨飄搖的感情 2019-06-11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因為雙方的陣地爭奪戰非常慘烈,而傳統的步槍射速根本無法滿足短兵相接時的需求,因此對輕武器的射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個時候,新式的衝鋒槍因此應運而生。

1915年意大利人列維裡設計出一種9mm手槍彈的雙管連發槍,從而奠定了現代衝鋒槍的基礎,被公認為衝鋒槍的鼻祖。但這種連發槍並不是很成熟,由於其重量過大而且精度差,所以並不受到士兵們的認可,並沒有大規模的裝備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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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18年,MP18衝鋒槍問世,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第一種被大量裝備的衝鋒槍。從嚴格意義上來說,MP18這款槍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首款衝鋒槍。

MP18的出現使得德國的單兵作戰火力優勢明顯,據統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總共製造出了30000支MP18衝鋒槍,至少有10000支被送到了德國前線士兵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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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MP18衝鋒槍在戰爭之中大顯身手,德國軍隊憑藉裝備MP18衝鋒槍的優勢,來制定自己的突擊戰術。按照德國人的戰術他們訓練了大量的突擊小隊,這些突擊隊士兵人手一支火力強勁的MP18,他們主要任務是滲透到敵人防守力量較為薄弱的地方,如炮兵陣地和指揮部等。

MP18衝鋒槍的出現無疑打破了戰場上的僵局,傳統步槍有近距離戰術中射速太差,完全被衝鋒槍所壓制。這也引起了世界各國對衝鋒槍的重視,後來歐洲國家都紛紛研製自己的衝鋒槍來裝備軍隊,MP18可以說是劃時代的一款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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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德國戰敗被迫同英法等國簽訂了《凡爾賽條約》,在這個條約之中英法等國為了壓制德國的軍事實力,也明確規定德國軍隊禁止再裝備MP18作為武器,這正好充分說明MP18在一戰時期威力凶猛為英法所忌憚。

一戰結束了,但MP18卻沒有退出戰場舞臺,它又在當時的中國大放異彩!被中國人俗稱為“花機關”的MP18∕28式衝鋒槍,和著名的毛瑟手槍一樣,也是“西方不亮東方亮”的典型。其實這款衝鋒槍在舊中國的實際地位,要在大名鼎鼎的駁殼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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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據可查的MP18式衝鋒槍在華最早使用記錄,是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革命,炮轟總統府時,時任建國陸海軍大元帥府警衛團第2營營長的葉挺,手持1支MP18,為當時已懷孕的宋慶齡殺出一條血路。

後來此槍也被中國大量自己仿製,1923年上海兵工廠最先開始仿造該槍。並在原版的基礎上加裝了雙腳架,將表尺分劃改為50到600米,每50米增加一個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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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瀋陽、大沽、鞏縣、漢陽等兵工廠也先後仿製這款衝鋒槍。後來幾乎所有的軍閥控制的兵工廠和修械所,都一窩蜂似的仿製MP18∕28衝鋒槍,這款槍一度作為當時中國戰場上的明星武器。

就連四川一個擁兵不過一師之眾的袖珍軍閥羅澤洲,也設廠來批量仿製此槍。更誇張的是,閩南一個鄉村土豪高為國,曾請了幾個造槍工匠,在自家院中也造出了10餘支MP18,可見此槍在當時中國的受歡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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