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發揮檢察職能劍指黑惡犯罪】

蕪湖 黑社會 法律 安徽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9-05-09
【安徽蕪湖:發揮檢察職能劍指黑惡犯罪】

2018年9月28日,經蕪湖市檢察院指定,李某某等23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由蕪湖市鏡湖公安分局移送蕪湖市鳩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由省檢察院掛牌督辦,是以“套路貸”為主要犯罪形式的新型涉黑犯罪,該犯罪組織運用暴力、威脅、尋釁滋事等手段,肆意侵佔被害人財產,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社會秩序,致使眾多被害人財產利益遭受損失、身心遭受殘害,社會影響惡劣。

該案主要表現為涉及罪名多、涉及事實多、年份跨度長的“兩多一長”特徵,辦理難度極大。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對涉黑涉惡案件從嚴從快審查,辦案組成員克服重重困難,分工合作,詳細審查該案38本卷宗、近90起個案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犯罪事實,審查涉案光盤290餘張,在5天內完成了對23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工作,同時對個案證據整理、詳細製作個案表格20餘個,涉及人員、罪名、金額、事實等多個方面,為起訴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辦案組在辦理該案過程中,遇到了較大的辦案阻力,這種阻力主要來自於該案的“兩新”,即該案既屬於新型“套路貸”犯罪案件,又屬於新型“涉黑”案件,與傳統意義上的黑社會犯罪案件特徵有較大區別。

對此,辦案組嚴格遵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為準確把握案件法律適用,辦案組成員多次趕赴公安機關,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開展案件研討,就法律適用、案件定性、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討論;多次召開由政法各家參與的案件討論會,就檢法等部門對案件爭議較大的方面,開展詳細研討,在溝通和討論中,對李某某等人的成長背景、發展歷程有了進一步深入的瞭解,明確了分歧點,為下一步偵查和審查起訴指明瞭方向。在辦案組成員的不懈努力下,圓滿完成了案件審查起訴的任務。(記者 李曉群)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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