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蚌埠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五河 蚌埠 法律 刑法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 2019-04-24
派出所所長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蚌埠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2019年4月12日,五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郭某某向五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蚌埠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在全省首例提起公訴的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2018年底,五河縣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時,發現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線索。按照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規定,經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指定,五河縣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部門對該線索進行初查。2019年3月22日,五河縣人民檢察院對該縣某派出所原所長、二級警督郭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立案偵查。

案件偵查終結後,五河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郭某某在任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當地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對充當惡勢力“保護傘”的郭某某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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