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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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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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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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武漢卓爾主帥、俱樂部被追罰,裁判判罰不應該反思嗎?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9年8月2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21輪場序164場,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上海市虹口足球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陳述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33分鐘時,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李鐵對裁判員判罰表示不滿,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致使比賽中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五條及第六十二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隊官員李鐵進入替補席2場,罰款人民幣2萬元;

二、對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隊予以通報批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淨化賽場風氣。望各俱樂部、官員、球員等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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