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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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1.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是1990年杞縣鹿臺崗遺址發掘出土的龍山文化I號、Ⅱ號、H75號特殊遺蹟。I號遺蹟是一處內牆為圓形、外牆為方形,外室包圍內室(圓室)的特殊建築,它位於遺址中部偏西南方,距地表深約2米,但高出當時地面約1米,被龍山時期的房屋所疊壓。其內牆(所圍圓室)直徑4.7米,西、南兩面均設有門道。外牆略呈圓角方形,僅存東、西、南三面牆,北牆被後期灰坑所破壞,發掘出南牆長6.5米,東牆殘長4.15米,西牆殘長3.7米。內、外牆寬均為0.2米,圓室內有一呈東西--南北方向的十字形"通道","通道"寬約0.6米,土質堅硬,土色為花黃土,與室內地平的灰褐色迥然不同。十字形"通道"的交叉點有一中心柱洞,西門一側也有柱洞。由於外室西牆缺口恰與內室西門及十字形"通道"的兩端呈直線相通且三者寬度相同,內室與外室的中心點亦相同,故知內、外室十字形"通道"應屬同一時期的建築。Ⅱ號遺蹟位於I號遺蹟的東北方,它由11個圓形土墩組成,其中1個大圓墩位於中心部位,10個小圓墩繞大圓墩均勻分佈成1個直徑為4.4~4.5米的大圓圈。大圓墩直徑1.48米,深0.4米,小圓墩直徑0.6~0.65米,深0.4~0.5米。這些圓墩的建造方法是:先挖圓坑,再在坑壁上塗抹一層黃褐色的草拌泥,然後往坑內回填純黃土,層層夯打至地面,每坑一般有4~5層夯土。整個Ⅱ號遺蹟不見柱洞、牆基、燒土面等居住痕跡,只在東南部圓墩外側約2米處發現一長方形房基,此房基與所有圓墩位於同一地層,時代相同。H75號特殊遺蹟是一個結構呈漏斗狀的大圓坑。坑口為規則圓形,直徑達10.35米,坑壁斜直且用草拌泥塗抹加工。坑底部又有一直徑為1米的小圓坑,深度在2米以上。H75號遺蹟整個深度為4.1米,坑內填土多為鬆散的灰黑土,夾雜草木灰及陶器、獸骨、鹿角等遺物。I號遺蹟內圓外方的房屋基址大體上就是一個地平日晷的模型,其內室為天盤,外室為地盤,中心柱洞位置的柱則為立杆。I號遺蹟應為立杆測影天文臺遺址。H75號遺蹟是一座地下天文臺和天文儀器。觀測者站在圓坑的底部,自下而上漸次增大的圓坑自然圈出一個範圍有限的圓形天區,它能夠幫助觀測者快速確定方位,鎖定觀測目標。I號遺蹟為地面天文臺,H75號遺蹟為地下天文臺,二者構成陰陽關係。Ⅱ號遺蹟則是將二者融合在一起,以便互相參證,使曆法編制更加精確、適用。I號遺蹟、Ⅱ號遺蹟、H75號遺蹟構成一個完整的天象觀測系統,是遠古時期較為先進的天文觀測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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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1.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是1990年杞縣鹿臺崗遺址發掘出土的龍山文化I號、Ⅱ號、H75號特殊遺蹟。I號遺蹟是一處內牆為圓形、外牆為方形,外室包圍內室(圓室)的特殊建築,它位於遺址中部偏西南方,距地表深約2米,但高出當時地面約1米,被龍山時期的房屋所疊壓。其內牆(所圍圓室)直徑4.7米,西、南兩面均設有門道。外牆略呈圓角方形,僅存東、西、南三面牆,北牆被後期灰坑所破壞,發掘出南牆長6.5米,東牆殘長4.15米,西牆殘長3.7米。內、外牆寬均為0.2米,圓室內有一呈東西--南北方向的十字形"通道","通道"寬約0.6米,土質堅硬,土色為花黃土,與室內地平的灰褐色迥然不同。十字形"通道"的交叉點有一中心柱洞,西門一側也有柱洞。由於外室西牆缺口恰與內室西門及十字形"通道"的兩端呈直線相通且三者寬度相同,內室與外室的中心點亦相同,故知內、外室十字形"通道"應屬同一時期的建築。Ⅱ號遺蹟位於I號遺蹟的東北方,它由11個圓形土墩組成,其中1個大圓墩位於中心部位,10個小圓墩繞大圓墩均勻分佈成1個直徑為4.4~4.5米的大圓圈。大圓墩直徑1.48米,深0.4米,小圓墩直徑0.6~0.65米,深0.4~0.5米。這些圓墩的建造方法是:先挖圓坑,再在坑壁上塗抹一層黃褐色的草拌泥,然後往坑內回填純黃土,層層夯打至地面,每坑一般有4~5層夯土。整個Ⅱ號遺蹟不見柱洞、牆基、燒土面等居住痕跡,只在東南部圓墩外側約2米處發現一長方形房基,此房基與所有圓墩位於同一地層,時代相同。H75號特殊遺蹟是一個結構呈漏斗狀的大圓坑。坑口為規則圓形,直徑達10.35米,坑壁斜直且用草拌泥塗抹加工。坑底部又有一直徑為1米的小圓坑,深度在2米以上。H75號遺蹟整個深度為4.1米,坑內填土多為鬆散的灰黑土,夾雜草木灰及陶器、獸骨、鹿角等遺物。I號遺蹟內圓外方的房屋基址大體上就是一個地平日晷的模型,其內室為天盤,外室為地盤,中心柱洞位置的柱則為立杆。I號遺蹟應為立杆測影天文臺遺址。H75號遺蹟是一座地下天文臺和天文儀器。觀測者站在圓坑的底部,自下而上漸次增大的圓坑自然圈出一個範圍有限的圓形天區,它能夠幫助觀測者快速確定方位,鎖定觀測目標。I號遺蹟為地面天文臺,H75號遺蹟為地下天文臺,二者構成陰陽關係。Ⅱ號遺蹟則是將二者融合在一起,以便互相參證,使曆法編制更加精確、適用。I號遺蹟、Ⅱ號遺蹟、H75號遺蹟構成一個完整的天象觀測系統,是遠古時期較為先進的天文觀測臺。

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2.段崗龍山文化遺址。位於縣城西南6千米高陽鎮段崗村北、黃崗溝南岸沙丘上,南連段崗,東北鄰曹崗,地表高於鄰地1~4米,南北長250米,東西寬130米,總面積32500平方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該遺址進行了勘察:頂部1米深處為漢代文化層,出土文物有陶豆、陶罐。下部1~3米為新石器時期文化層,出土有石斧、石鑿、蚌鐮,骨器有骨針和骨匕首,陶器有灰、紅褐兩色,泥質、砂質繩紋、條紋,附加堆紋之甕、壺、罐、盤等殘片和不完整的鹿角、獸骨等,屬龍山文化遺存。深挖處發現有大小不等的灰坑,厚1~3米,中部有窯室,窯頂呈琉璃狀,下部有深紅色和淺黃色土層,厚50釐米。1984年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秋和1990年秋,鄭州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和開封市文物工作隊對該遺址進行了發掘,發現了較為豐富的河南龍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晚商文化和春秋時期的文化遺存,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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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1.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鹿臺崗原始天文臺遺址是1990年杞縣鹿臺崗遺址發掘出土的龍山文化I號、Ⅱ號、H75號特殊遺蹟。I號遺蹟是一處內牆為圓形、外牆為方形,外室包圍內室(圓室)的特殊建築,它位於遺址中部偏西南方,距地表深約2米,但高出當時地面約1米,被龍山時期的房屋所疊壓。其內牆(所圍圓室)直徑4.7米,西、南兩面均設有門道。外牆略呈圓角方形,僅存東、西、南三面牆,北牆被後期灰坑所破壞,發掘出南牆長6.5米,東牆殘長4.15米,西牆殘長3.7米。內、外牆寬均為0.2米,圓室內有一呈東西--南北方向的十字形"通道","通道"寬約0.6米,土質堅硬,土色為花黃土,與室內地平的灰褐色迥然不同。十字形"通道"的交叉點有一中心柱洞,西門一側也有柱洞。由於外室西牆缺口恰與內室西門及十字形"通道"的兩端呈直線相通且三者寬度相同,內室與外室的中心點亦相同,故知內、外室十字形"通道"應屬同一時期的建築。Ⅱ號遺蹟位於I號遺蹟的東北方,它由11個圓形土墩組成,其中1個大圓墩位於中心部位,10個小圓墩繞大圓墩均勻分佈成1個直徑為4.4~4.5米的大圓圈。大圓墩直徑1.48米,深0.4米,小圓墩直徑0.6~0.65米,深0.4~0.5米。這些圓墩的建造方法是:先挖圓坑,再在坑壁上塗抹一層黃褐色的草拌泥,然後往坑內回填純黃土,層層夯打至地面,每坑一般有4~5層夯土。整個Ⅱ號遺蹟不見柱洞、牆基、燒土面等居住痕跡,只在東南部圓墩外側約2米處發現一長方形房基,此房基與所有圓墩位於同一地層,時代相同。H75號特殊遺蹟是一個結構呈漏斗狀的大圓坑。坑口為規則圓形,直徑達10.35米,坑壁斜直且用草拌泥塗抹加工。坑底部又有一直徑為1米的小圓坑,深度在2米以上。H75號遺蹟整個深度為4.1米,坑內填土多為鬆散的灰黑土,夾雜草木灰及陶器、獸骨、鹿角等遺物。I號遺蹟內圓外方的房屋基址大體上就是一個地平日晷的模型,其內室為天盤,外室為地盤,中心柱洞位置的柱則為立杆。I號遺蹟應為立杆測影天文臺遺址。H75號遺蹟是一座地下天文臺和天文儀器。觀測者站在圓坑的底部,自下而上漸次增大的圓坑自然圈出一個範圍有限的圓形天區,它能夠幫助觀測者快速確定方位,鎖定觀測目標。I號遺蹟為地面天文臺,H75號遺蹟為地下天文臺,二者構成陰陽關係。Ⅱ號遺蹟則是將二者融合在一起,以便互相參證,使曆法編制更加精確、適用。I號遺蹟、Ⅱ號遺蹟、H75號遺蹟構成一個完整的天象觀測系統,是遠古時期較為先進的天文觀測臺。

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2.段崗龍山文化遺址。位於縣城西南6千米高陽鎮段崗村北、黃崗溝南岸沙丘上,南連段崗,東北鄰曹崗,地表高於鄰地1~4米,南北長250米,東西寬130米,總面積32500平方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該遺址進行了勘察:頂部1米深處為漢代文化層,出土文物有陶豆、陶罐。下部1~3米為新石器時期文化層,出土有石斧、石鑿、蚌鐮,骨器有骨針和骨匕首,陶器有灰、紅褐兩色,泥質、砂質繩紋、條紋,附加堆紋之甕、壺、罐、盤等殘片和不完整的鹿角、獸骨等,屬龍山文化遺存。深挖處發現有大小不等的灰坑,厚1~3米,中部有窯室,窯頂呈琉璃狀,下部有深紅色和淺黃色土層,厚50釐米。1984年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秋和1990年秋,鄭州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和開封市文物工作隊對該遺址進行了發掘,發現了較為豐富的河南龍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晚商文化和春秋時期的文化遺存,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

金杞歷史——杞縣歷史文化遺址簡介

3.竹林仰韶文化遺址。位於縣城南35千米竹林村北土崗上,文化層分佈在土崗頂端南側。曾出土泥質紅陶壺口沿、加砂灰陶罐口沿、燒土、澆骨、鹿角及早期用手控制經慢輪修整泥制紅陶、灰陶片、磨光陶片,其中加砂灰陶片外壁有製作時槽溝。文化層上部約30釐米為攏土層,中部沙灰土厚2米,下部為遺址,整個土崗相對高出地面3.5米。此遺址分東西兩處,東處南北長160米,東西寬150米,西處東西長70米,南北寬60米,總面積28200平方米。1963年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公佈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4.竹林商、周文化遺址。位於杞縣城西南33千米竹林村北高臺地上。臺高1~3米,南北長300米,東西寬250米,面積7.5萬平方米。遺址灰層較厚,遺物甚豐,曾出土石斧、石鏟、石箭頭、陶甕、陶鼎、陶鬲、陶豆、陶碗、陶缽、陶壺、陶尊等陶器口沿殘片。多為灰色泥質,少為紅色或紅褐色砂質。器皿多輪制,少為手工操作。大部為繩、條、附加堆、兒合等紋飾,少為方格紋或素面。另外還出土有鹿角、獸骨等。經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鑑定,上層為商周文化,下層為石器時代遺存。1962年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公佈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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