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引導的區域綜合開發規劃與運營

文化 經濟 建築 農業 農村 綠維文旅 2019-05-26


文化旅遊引導的區域綜合開發規劃與運營


綠維文旅推進鄉村振興,幫你從頂層規劃到落地實施。

本期我們來聊一聊鄉村文化振興規劃的問題。

中華文明植根於土地,鄉村文化是中國文化的源頭。近代以來,西方文明的衝擊和城市工業的發展,使鄉村文化面臨著傳承與發展的危機。在百餘年的鄉村建設史中,傳統的鄉村文化無可避免地逐漸衰落,後繼無人,新的鄉村文化重建乏力,不成體系。在這一背景下,黨的十九大報告正式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毫無疑問,鄉村文化復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部分。2018年中央1號文件中也提到要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鄉村文化將與鄉村產業升級、社會結構優化、生態環境提升等要素互為表裡,共同完成鄉村振興的時代使命。

鄉村文化復興是一個系統工程,今天我將從文化自身出發,提出鄉村文化復興的戰略目標,討論鄉村文化體系的構建途徑。


文化旅遊引導的區域綜合開發規劃與運營


一、鄉村文化的構成

基於鄉村地域特性和鄉村社會性質,鄉村文化是指鄉村區域的村民在生產、人際交往過程中,為滿足生存、生活需要,共同創造、集體享有的人類創造物的總和。既包括物質產品、符號表徵等物化層面創造物,也包括價值體系、語言、行為方式等非物化層面創造物。鄉村文化具有鄉土性、共有性、延續性、時代性四大特徵。根據文化層次理論,鄉村文化可分為物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精神文化四類,它們共同構成鄉村整體的文化形態。其中,除物態文化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精神文化都是無形的,都需要藉助載體進行呈現,在文化傳承與更新方面難度較大。

二、我國鄉村文化的當前問題

我國以農立國,鄉村是中華民族的發源地與繁衍地,鄉村文化也一直是社會文化的核心組成部分。經歷過工業革命後,農業從經濟主戰場退出,鄉村文化精神內核也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近幾年,隨著不斷增大的城市生活壓力、不斷惡化的城市環境以及逐漸迴歸的傳統文化,人們開始重新審視鄉村及鄉村文化的價值與意義。重創下的鄉村文化面臨著延續危機、人才缺乏、與外來文化難以融合等問題。

三、我國鄉村文化的復興目標

簡單來說,我國鄉村文化的復興目標主要有三個:承繼、創新、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

承繼——再現紳士與農夫同源、知識分子與耕者並處的社區結構,打造傳統村莊耕讀相濟、禮存諸野的生存空間,再造鄉土中國培育人才、培育文明的能力。

創新——融入重視個人空間、建設共同平臺的現代精神,化解融入市場經濟與保持個性品質的兩難處境,尋找更自然、更持續、更效率的農耕與社區規範。

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發揮文化的創造精神與凝聚能力,修復鄉村的社會結構、經濟體系、生態環境,形成鄉村與城市動態平衡、文化與其他發展要素有機支撐的可持續發展體系。

四、鄉村文化體系的構建途徑

1. 雙向構建文化共同體

鄉村文化共同體的構建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社會成員之間在價值觀念上達成共識後的自然結果。因此按照規律,鄉村文化共同體的建立應在政策引導下,內化為鄉村社會成員間的自覺行為,通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雙向作用逐漸推進。

就實操層面而言,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一是在原鄉村成員中建立文化自信與文化自尊。建立文化自信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產業發展展現鄉村文化的經濟價值,村民在收入提高的同時自然會自覺保護、傳承其文化形式。如當鄉村的傳統建築受到市場追捧,建成精品民宿後,村民們會加入民居建築的保護中,並停止自家老宅的盲目拆建。當然,經濟的驅動更多地侷限於鄉民建立文化自信的表層,真正建立文化自信,需要鄉村社會結構、教育結構、服務結構、管理制度等多層面的共同作用。

二是善用民間機構與個人的力量。民間文化組織、鄉村發展研究者、返鄉田居者等民間力量在文化認識、鄉村發展模式等方面有較為深刻的思考與豐富的發展資源,他們參與鄉村建設往往是以鄉村文化認同為基礎,因此,由他們來重新定義鄉村文化特質,扭轉鄉民“城市文化先進,鄉村文化落後”的觀念將更加有效。

在鄉村文化共同體的重建中,消融舊鄉民與新鄉民、傳統文化與外來文化天然產生的隔閡是關鍵。傳統的鄉村是以血緣為紐帶的聯結,而由大量外來人口參與的新鄉村建設模式,必將改變這一社會結構。

因此,新的文化共同體在鄉村物態、村規制度、行動利益、精神內涵等方面都會出現新的變化,以適應新的社會關係。當然,文化是一個漸生的過程,文化共同體的形成可能需要數十年,乃至上百年,這需要文化建設者捨棄畢其功於一役的觀念,從長遠著眼,在文化基礎層面搭建可持續的結構框架。

2. 構建文化與旅遊產業的共生結構

在對鄉村發展現狀深入調研、仔細剖析的基礎上,綠維文旅認為,構建文化與旅遊的共生結構是實現鄉村文化復興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方面,旅遊產業的關鍵是構建旅遊核心吸引物,並通過旅遊產品的打造及外來消費的導入實現與市場的對接,而具有區域獨特性與稀缺性的鄉村文化恰是核心吸引力構建可依託的根本,因此發展旅遊與文化保護具有天然的聯繫。

另一方面,在旅遊產業的發展過程中,創意、創新、科技等元素的植入必不可少,同時,旅遊人群將帶來大量的外來文化因子,這些與傳統鄉村文化碰撞融合,將有利於形成新的、適應時代需求的鄉村文化體系。

文化與經濟的共生結構將產生“強者恆強”的發展效應,在文化與經濟的互促發展中,鄉村將改變目前人口單向流出,產業逐漸衰落的現狀,而形成產業興旺,人口雙向流動的可持續發展結構。

3. 多方合力構建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構建與城市均等的公共服務是鄉村振興的關鍵性要素。其中,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包括文化設施、文化活動、文化服務機構等多方面內容,其構建直接影響著鄉村文化復興的落地性與可持續性。在落地建設層面,需要政府、村集體、下鄉企業、鄉村居民等各方力量的共同參與。

鄉村公共文化服務具有公益性,文化設施的建設、文化資源的提供等需要政府從公共財政中撥款。積極建設鄉村文化站、圖書館、博物館等鄉村文化設施,提供免費資源,為鄉村文化服務體系構建打好基礎。

政府層面還可以根據傳統鄉村文化特徵開展文化活動,併為文化融合創設條件,從整體上培育鄉村文化氛圍;企業層面,下鄉企業可將企業經濟效益與鄉村文化有機聯繫,在提供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同時,展示推廣企業文化,實現文化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豐收;村集體作為政府、下鄉企業、原住民與外來居民文化溝通的窗口,應深入瞭解各方訴求,平衡各方文化服務資源,以形成各方滿意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此外,鄉村居民同時作為文化服務的提供者與消費者,作用不可小覷。特別是鄉村外來居民,由於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與公益事業服務意識,應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其成為鄉村文化建設的工作者與志願者,發揮其在鄉土文化挖掘、地方戲曲保護與傳承、鄉土文化研修培訓等文化服務事業方面的領頭羊作用。

4. 政策引導構建鄉村文化管理保障體系

鄉村文化管理保障體系涉及文化制度和產業、資金、人才等多方面因素。在文化制度方面,隨著新的鄉村經濟結構與社區結構的形成,原有的鄉村文化制度已經不適應鄉村文化的發展,相關政府部門應根據實際簡政放權,改變過去面面俱到的文化管理模式,通過宏觀政策釋放社會的文化建設力量,並根據反饋隨時保持政策的彈性機能。在文化產業方面,政府應對重點扶持的相關企業給予財政、土地、審批等方面的政策傾斜,並保持可持續性。在資金保障方面,政府應建立多元化的鄉村文化資金渠道,除在財政劃撥方面給予一定傾斜外,應通過與金融機構、文化基金等的合作,為鄉村文化提供建設資金,同時還應積極引入教科文組織等社會公益機構,以增加鄉村文化的建設力量與資金來源。

在人才管理與保障方面,政府應進行文化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崗位責任制,為各項文化政策的落實提供人力保障;此外,還應重視鄉村文化藝術人才的規劃、培育與開發,對鄉村原有的傳統技藝人才應給予政策保護,對外來文化藝術人才給予政策優惠,以確保鄉村文化的健康發展。

鄉村文化的建設除受制度、文化企業、資金、人才等直接因素影響外,鄉村的教育體系、信息化體系、法律保障體系等也影響著文化的建設水平。相關部門應協力合作,保障鄉村綜合體系的平衡與發展。

鄉村文化是鄉村振興的資源基礎與思想基礎,只有充分認識鄉村文化的社會價值、經濟價值,鄉村振興才能活水長流、持續推進。

謝謝大家收聽本期節目,我們下期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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