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微信群,每個人都有。

微信群主,可不是每個人都能當。

是不是特別羨慕群主威風八面,說一不二,想“踢人”就“踢人”?

先別急著羨慕,這不,有位微信群主最近因為將成員移出群聊,被告上法庭了。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更吸引眼球的是,原告是律師,被告是法院庭長。

網友驚呼,果然還是別惹學法的,一言不合法庭上見……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群員告群主,律師告法官,這是怎樣一波操作?究竟發生了什麼?微信群裡如何發言才能避免“禍從口出”?請參見今天的微信群說話指南——

群友怒告群主,稱“人格權受到侵犯”

事情的發生是這樣滴——

今年年初,山東平度市當地的訴訟服務群中,律師群友柳孔聖先是在群裡發佈一張了警方的執法截圖,接著與群主發生了小爭執,一來二去,群主劉德治以維護群秩序,不討論與主題無關的事,把柳孔聖“踢出”了群。

聊天全程,大家感受一下……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該群友認為,群主把他從訴訟工作群中“踢出”,不僅降低了他在當地的美譽度,還貶損了人格,精神上也受到了損害。一氣之下,遂以“人格權受到侵犯”將群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後者將其重新邀入群,並公開道歉3天、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案件由於被告是平度市法院庭長,平度市法院不宜行使管轄權,被青島市中院指定由萊西市法院審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開庭。

別拿“群主”不當“領導”,你的群要管好!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群主或者群管理者, 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所以說,既然建了群,就要勤加管理和監督,不能給群員違法犯罪行為創造空間。

注意!如果群友們出了問題,群主也脫不了干係!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隨便舉幾個例子:

民事方面,如果群員發佈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群主放任不管甚至推波助瀾,很可能會因存在過錯,與發佈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連帶的民事責任。


治安處罰方面,假如群員發佈一些不利於社會穩定,破壞治安環境的內容,群主又沒有及時制止,造成不良後果,即便構不成刑事處罰,但也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群主休想獨善其身。


刑事責任方面,那就更得管了!發現群員有涉嫌犯罪行為,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想想都不值啊!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這些內容,微信群裡千萬別發!

說了半天群主,群員們也要注意自己在群裡的發言內容。

不管是群主還是群員,都要守住底線,不要挑戰法律權威!

拿相關部門公佈的常見案例來說,在微信群裡辱罵交警的被拘了,微信群內傳播淫穢視頻的獲罪了,利用微信群“搶紅包”賭博的也被判刑了……

一樁樁一件件,大家聊歸聊,該注意的還是得注意,該不發的咱就別發,比如下面這些——

不要散佈謠言、不發有關“黃、賭、毒”內容、不傳播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不在群裡公開詆譭辱罵他人、不發國家機密和軍事資料……

說一千道一萬,微信群的環境需要群主群友共同建設,群主要好好管,群友們也好好聊。

真要是碰到不靠譜的群主,群友們也要“奮起反抗”,不能聽之任之;碰到“不聽話”的群友,群主也要“大義滅親”。

那麼問題來了,

你被群主“踢出”過群嗎?

都是因為啥呀?

【提醒】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這些內容千萬別發微信群

來 源:經濟日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