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錯轉五千元費盡周折難追回 隨即被對方拉黑

微信 法律 移動互聯網 法制 桂林紅豆網 2017-04-08

桂林紅豆網-南國早報北海訊 (記者許海鷗)北海市的陳先生近來非常鬱悶,他通過微信轉賬時,誤將5000元轉給了陌生人,對方領取後不願退還誤轉的錢。陳先生用盡辦法想把錢要回來,無果,最後還被對方拉進了黑名單。

誤轉5000元給陌生人

4月5日,陳先生對南國早報記者說,在10多天前,自己正想通過微信轉賬給朋友,當時正在與朋友通話,手機上突然接到一條微信,原是有人在跟他打招呼。因為急著轉賬,他就沒理會。不過,因自己一時大意,陳先生在掛上電話後,忘記微信頁面仍然停留在剛才有人打招呼的頁面上,他點擊了微信轉賬,就這樣將5000元錢誤轉給了對方。

對方收到錢後,馬上回復:什麼情況?這時陳先生才意識到,錢並沒有轉到朋友那裡,而是誤轉給了一個叫“吳敏珊”的陌生人,對方頭像為一年輕女子。於是陳先生馬上回復:“對不起,轉錯了,返回來給我。”

可不管陳先生怎樣懇求,“吳敏珊”都不再回復。最後,陳先生說只要她歸還誤轉的錢,自己願意給她100元紅包,可對方仍不理會。通過查看,陳先生得知“吳敏珊”是推銷員,對方隨機加自己為微信好友並打了招呼,自己轉賬時太疏忽大意了。

微信已被對方拉黑

因錢要不回來,陳先生撥打了微信客服電話,想獲取對方電話追款,可得到的答覆是:個人信息不能洩露,讓陳先生去報警。

轄區的派出所民警出警瞭解情況後認為,此事是陳先生自己的過錯,不能立案,建議他去法院起訴。陳先生當天下午馬上趕去北海市銀海區法院。可是,因為他無法提供對方身份信息,無法起訴。陳先生再次找到微信客服,對方稱,除非司法機關出具證明或者由司法機關來調取有關資料,他們才能提供關於“吳敏珊”的信息。

陳先生為追款奔波多日無果,他跟對方說可給紅包500元,可對方仍然沒有迴應。3月31日,當他再次在微信上與“吳敏珊”溝通時,發現自己已被對方拉進了黑名單。

5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繫了轄區派出所民警陳警官。他說,因為此事是陳先生自己的過錯造成,派出所無法立案,建議陳先生到法院起訴對方不當得利,通過司法程序可從微信方面調取對方的真實資料。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