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內索要微信加好友不成,男子惱羞成怒拳擊女孩

微信 交通 武漢 拳擊 哈爾濱市 武漢晚報 2019-04-23

武漢晚報4月20日訊(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張祖華)4月15日,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光谷廣場站,男子黃某猛擊一女子一拳,隨後趁關門的剎那跳出列車。經軌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調查,因女子張某拒絕黃某加微信好友的要求,黃某惱羞成怒,拳擊報復。

目前,因為毆打他人,黃某被軌道警方行政拘留10天並處200元罰款處罰。

劉華是整個事件的目擊者與報警人。15日下午2時30分前後,他看到黃某與女子發生衝突,瞭解到衝突起因與加微信有關。

“互聯網社交已經成為生活常態,陌生人之間通過社交媒體熟悉、成為朋友也很普遍,但因對方不加微信就動手打人,實屬不該。”在劉華看來,打人男子理應受到法律制裁,為此,他一方面撥打110報警,一方面與報社聯繫。

記者獲悉後,將掌握到的事發時間、列車車廂編號等信息向軌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通報,軌道警方高度重視,成立專班偵破案件。被打女子報警後也為民警辦案提供了線索。

車載視頻監控顯示,15日14時20分許,黃某在列車中從座位上站起,隨即來到被打女子張某面前,彎腰、與其進行溝通,張某作出迴應,一隻手作擺手狀,隨後黃某直起身,走向車門又回到張某面前,再次彎腰溝通,隨後直起腰。車輛到站,車門打開,黃某起初繼續站在車廂內,在車門快要關閉時,突然拳擊張某,然後跳離列車。

4月19日13時30分,民警在軌道交通4號線五里墩地鐵站守候時,將35歲的違法嫌疑人黃某抓獲。經調查,黃某對15日下午在車廂內要求加女孩微信被拒後毆打女孩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黃某供述,他看到漂亮女孩就有想加微信的想法,覺得加了微信很有面子。那天,他被女孩拒絕後,感到沒面子,想出口氣。

民警提示,遇有陌生人要求加微信,不要同意,以防上當受騙。同時,對強行要求加微信,遭到謾罵毆打或者受到威脅的,要及時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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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尊重、明晰界限、禮貌對待、避免強烈目的化

心理專家指出陌生人社交四原則

“生活中,陌生人通過社交媒體相互熟悉成為好友的例子不少,惱羞成怒者也存在。”共青團武漢12355服務檯陽光輔導團心理專家、哈爾濱醫科大學客座教授賈洪武坦言,相互尊重、禮貌對待、分清界限、避免目的化是拉近人與人距離,增加社交成功率和避免爭端的方法與原則。

“由於是陌生人交流,首先要做到的是尊重,無論對方是否同意和自己成為社交媒體上的好友,都應該對結果表示尊重。”

在尊重的基礎上,需要將禮貌貫穿始終,即使被拒絕也不要有過激行為。“這樣也能增加他人對自己的好感。”

另外,在交流中,需要注意界限,前期沒有任何交流,立刻希望成為社交媒體好友不太現實,與其這樣不如有簡單交流,交流目的性不能太強,否則引人反感。“賈洪武介紹,人們內心對於目的太強的人會加強戒備。

編輯:費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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