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轉錯人 還被對方拉黑了……要回這筆錢到底難不難?

微信 騰訊 法律 杭州 桐廬 經濟 杭州網 2019-07-10

杭+新聞通訊員 桐法 見習記者 王豔穎

如今轉賬付款很方便,只需手指輕輕一點即可完成,然而在手機支付帶來便利的同時,有時也可能會造成麻煩。最近,家住杭州桐廬的吳某就因為一次微信轉賬而多了一件煩心事。

微信轉賬轉錯人,還被對方拉黑了

今年3月,吳某通過微信給好友英英轉了3000元,用於歸還之前的欠款。本以為兩人之間的帳已經結清,不料,3月底英英卻直接找上門來,要求吳某歸還3000元。吳某非常納悶,自己明明早已通過微信轉賬歸還欠款了呀……爭論之下,吳某查找微信轉賬記錄,發現自己當初轉賬的時候沒有注意聯繫人,將3000元誤轉給了微信好友徐某。吳某趕緊發微信聯繫徐某,不料徐某卻早已將自己拉黑了。

說起這位徐某,吳某倒是有點印象,兩人是在飯桌上遇到的,他們通過共同的好友介紹認識,並互加了微信,但平時基本不怎麼聯繫。現在發生了這樣的烏龍,自己還被徐某拉黑了,不甘心的吳某輾轉找到徐某,當面說明了來龍去脈,並要求徐某返還這3000元。

但徐某卻表示,因工作原因,平時微信賬目往來較多,不記得有這樣一筆款項,一口咬定未曾收到吳某的3000元。多次找徐某協商無果的吳某,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徐某訴至桐廬法院,要求徐某返還該筆款項。

鬧上法院,真相終於大白

桐廬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認為如果徐某真的收到了吳某的3000元,那麼這筆錢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但考慮到雙方本是微信好友,涉及的金額也較小,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要求雙方敘述案件經過並請雙方出示微信轉賬記錄。

法官查閱吳某手機,確認吳某曾向徐某轉賬3000元的事實,而徐某手機的微信轉賬記錄已被清空。為查清徐某的微信賬戶收支情況,法院工作人員致電騰訊公司。騰訊公司協助恢復了徐某微信賬號的賬單,確認的確存在該筆錢款的到賬。最終經過法院調解,徐某當場將3000元通過微信轉還給吳某,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微信賬單在手機端被刪除後,可致電騰訊公司通過後臺數據恢復,如的確收到他人誤轉的款項拒不返還,則構成不當得利,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社會經濟活動中,網上轉賬需謹慎,付款信息多核實;誤收轉款別僥倖,積極配合退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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