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集團9.55億元收購維維股份17%股份 成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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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晚間,維維股份(600300)披露了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維維集團於8月2日與徐州市國資委旗下的新盛集團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維維集團擬向新盛集團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2.84億股股份,佔總股本的17%,轉讓價款9.55億元,摺合每股3.36元。若本次轉讓實施完成,新盛集團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維維集團降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公司由有實際控制人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

據悉,本次權益變動已經獲得徐州市國資委於8月1日下發的《關於收購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17%股權的批覆》,同意新盛集團收購上市公司17%股權。

變為無實際控制人

維維股份主要從事豆奶粉、植物蛋白飲料、乳品、白酒、茶葉等系列產品的生產、銷售和糧食倉儲、加工業務。

本次股份轉讓前,維維集團持有上市公司32.91%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而實際控制人是由楊啟典、魏伯玲、胡云峰、張桂宣、龐政堂、曹榮開組成的一致行動人。

維維股份認為,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新盛集團持有上市公司17%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維維集團持有15.91%的股份,公司的股權結構較為分散,任一股東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均無法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所以,公司已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及無實際控制人的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質押情形:維維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4.79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28.65%)質押給相關方,且目前仍處於質押狀態。

同日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新盛集團是徐州市屬國有大型投資公司,由徐州市國資委100%持股。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城市建設項目投資、管理;非金融性資產受託管理服務;投資管理信息諮詢服務;對房地產項目、商業項目、文化項目投資;房屋、電力管網租賃。其主要承擔主城區棚戶區改造、定銷房建設、房地產開發、商業地產運營、科技創新平臺培育、循環經濟產業發展、水利基礎設施的投資與建設、水環境治理和水務一體化運營等職責。

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2018年新盛集團實現淨利潤分別為3.01億元、3.88億元、6.75億元。

董事會或將改選

談及本次權益變動目的,新盛集團認為此舉是該集團市場化發展需要,有利於做大、做強實業平臺,不觸及要約收購;資金來源亦為自有及自籌資金。自本次權益變動起未來12個月內,不會增加或減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後續計劃方面,新盛集團表示,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其無在未來十二個月內改變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或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也無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但《股份轉讓協議》有針對董事改選約定包括:雙方同意維持上市公司現有九名董事會席位,雙方應當依據《公司章程》對上市公司董事會進行改選,本次改選,受讓方提名二名非獨立董事進入董事會。雙方還確認,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換屆選舉時,受讓方根據《公司章程》享有對董事會三名非獨立董事的提名權以及一名獨立董事的提名權,並優先享有董事長的提名權。受讓方享有一名監事的提名權。受讓方有權委派上市公司財務副總監或財務經理。

談及對上市公司影響,新盛集團表示,本次權益變動後,維維股份仍將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具有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在採購、生產、銷售、知識產權等方面均保持獨立;並且,新盛集團及其控制企業與維維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同業競爭,新盛集團對此還給出了相關承諾。

維維股份6月15日披露的年報顯示,公司2018年實現營業總收入50.33億元,同比增長8.3%;實現淨利潤6471.76萬元,同比下降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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