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味精賣了400多箱,永泰男子面臨刑罰

味精 永泰縣 食品安全 刑法 福州晚報 福州晚報 2019-06-30

永泰男子張某多次購進假冒某品牌的味精400多箱,加價銷往永泰偏遠山區和部分酒店。日前,永泰縣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批捕了張某。

2018年5月到今年3月,張某多次向陳某與潘某低價購進假冒某品牌的味精400多箱,並銷往永泰偏遠山區和部分酒店,銷售金額逾8萬元。

該案的經辦檢察官告訴記者,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食品侵犯了商標所有權人的著作權,還可能引發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國家嚴厲打擊食品領域的製假售假行為。刑法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許龍芳 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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