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你的‘黑料’,不想公佈就給‘封口費’!”一名在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博主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1年。
"“我有你的‘黑料’,不想公佈就給‘封口費’!”一名在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博主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從2019年1月起,利用其新浪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的影響力,以曝光他人負面消息、“黑料”相威脅,多次向另一名網紅博主陳某索取錢財。期間,陳某向王某多次轉賬共計65800元。
"“我有你的‘黑料’,不想公佈就給‘封口費’!”一名在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博主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從2019年1月起,利用其新浪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的影響力,以曝光他人負面消息、“黑料”相威脅,多次向另一名網紅博主陳某索取錢財。期間,陳某向王某多次轉賬共計65800元。
法院認為,王某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犯罪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向受害人賠付部分錢款,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5000元。宣判後,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被害人陳某未到庭發表意見。
"“我有你的‘黑料’,不想公佈就給‘封口費’!”一名在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博主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從2019年1月起,利用其新浪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的影響力,以曝光他人負面消息、“黑料”相威脅,多次向另一名網紅博主陳某索取錢財。期間,陳某向王某多次轉賬共計65800元。
法院認為,王某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犯罪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向受害人賠付部分錢款,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5000元。宣判後,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被害人陳某未到庭發表意見。
據悉,王某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現有粉絲65萬。受害人網紅博主陳某現有微博粉絲227萬、快手粉絲4000多萬。
"“我有你的‘黑料’,不想公佈就給‘封口費’!”一名在微博上有幾十萬粉絲的博主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刑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從2019年1月起,利用其新浪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的影響力,以曝光他人負面消息、“黑料”相威脅,多次向另一名網紅博主陳某索取錢財。期間,陳某向王某多次轉賬共計65800元。
法院認為,王某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犯罪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向受害人賠付部分錢款,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5000元。宣判後,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被害人陳某未到庭發表意見。
據悉,王某微博賬號“網×新聞爆料”現有粉絲65萬。受害人網紅博主陳某現有微博粉絲227萬、快手粉絲4000多萬。
本案中,王某利用自己的網絡影響力以“爆料”敲詐勒索他人錢財,實質上是一種收取“網絡保護費”的行為,這種行為屬於新型的、涉及網絡黑惡勢力的犯罪,也是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過程中,重點打擊的對象之一。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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