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外媒報道稱,因與環球音樂、索尼音樂和華納音樂等唱片公司簽署具有反競爭效果的獨家版權協議,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簡稱“騰訊音樂”)正在遭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大規模反壟斷調查。

事後,據中國新聞社報道稱,騰訊相關工作人員迴應表示,相關消息未經官方發佈和確認,亦沒有準確的來源和說明,均為不實內容,“企業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壟斷,需嚴格依據事實和極為嚴謹複雜的論證過程。另外,早在2018年2月,騰訊已向網易雲音樂開放獨家版權轉授權比例達到99%以上。”

1%獨家版權成爭議焦點

今年8月7日,環球音樂集團(UMG)的母公司法國傳媒集團Vivendi(維旺迪)在其官網上宣佈,將就旗下UMG 10%的股份的戰略投資事項,與騰訊進行初步談判。Vivendi表示,目前UMG全部股權的初步估值為300億歐元。此外,騰訊還獲得在一年內都可以相同的價格和條件,額外收購UMG10%股份的認購權。

據瞭解,騰訊音樂和UMG在2017年達成版權合作。彼時,騰訊音樂已然集齊了環球、索尼、華納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從那之後,騰訊音樂旗下的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都以絕對的版權優勢碾壓其他在線音樂平臺。

騰訊對環球音樂的股權收購動作,無疑再次挑動著外界對獨家版權問題的敏感神經。2014年開始的在線音樂平臺版權大戰似乎還歷歷在目。當時,以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為代表的獨家版權爭奪戰,最後因為國家版權局在2017年的介入而暫時告一段落。

2017年9月,國家版權局約談境內外音樂公司,要求音樂授權公平合理,避免授予獨家版權。當時約談對象包括了環球音樂、華納音樂、索尼音樂、英皇娛樂、中國唱片總公司、正大國際音樂等二十餘家境內外音樂公司以及國際唱片業協會等相關協會主要負責人。

2018年2月,國家版權局推動騰訊音樂和網易音樂達成版權合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上述騰訊提到的相互授權音樂作品,並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

而餘下的用作差異化競爭的1%的“獨家版權”,就自然成為了各大平臺變相博弈的籌碼,也使得在“獨家版權”上佔據了最大優勢的騰訊音樂一直備受爭議。

不少業內人士曾對南都記者感嘆過,版權爭奪戰背後致使版權費節節攀升,一輪輪競價過後最大贏家便是唱片公司。據悉,當年各平臺在搶奪環球音樂的授權時,有報道稱環球最初的出價不過三四千萬美元,後來漲至2.4億美元,最後騰訊音樂更是給出了3.5億美元現金加1億美元股權的報價。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外媒報道稱,中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對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環球音樂、索尼音樂、華納音樂提出了問詢,原因是它們與騰訊音樂簽署了涉嫌排除、限制競爭的獨家授權協議。同時,市場監管總局認為,騰訊音樂通過長期獨佔三大唱片公司和其他音樂公司的獨家版權,來限制其他平臺獲取相關音樂資源,這一行為可能損害了市場競爭。

不合理高價轉售或授權涉嫌壟斷

對於獨家版權涉嫌的壟斷行為,南都記者諮詢了深耕反壟斷相關法律多年的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甄慶貴。他向南都記者表示,首先要釐清兩個概念:首先,“獨家授權”本身並不違法,知識產權授權包括獨家許可、排他許可、一般許可(即普通許可),這些許可方式本身不違法;再則,《反壟斷法》不反對壟斷,在知識產權方面比如專利就是合法壟斷,一些具備技術優勢自然形成壟斷的企業本身也不違法。

那“反壟斷”到底“反”的是什麼?甄慶貴解釋道,主要是指具有壟斷地位或者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企業產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如以不合理高價或不合理的低價轉售或銷售、不合理的拒絕銷售或捆綁銷售等。

因此,在甄慶貴看來,目前三大唱片公司(環球、索尼、華納)獨家授權騰訊音樂,以及騰訊音樂獲取獨家授權均不違法。但是,他表示,倘若騰訊音樂以高於市場價格(即不合理的高價)進行轉售或拒絕對其他在線音樂平臺進行授權,這時候才違反了《反壟斷法》,因為這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從上述外媒的報道可以看到,此次市場監管總局的調查矛頭不僅指向了騰訊音樂,還指向了提供版權授權的唱片公司。甄慶貴告訴南都記者,如果單就”獨家授權”行為進行調查,理由並不充分。但如果發現騰訊音樂與唱片公司達成獨家授權後,騰訊音樂的轉售價格或是音樂下載價格越來越高,那就有理由懷疑其與唱片公司之間達成了價格壟斷聯盟,自然需要調查三大唱片公司是否有違法行為。

不過,甄慶貴強調,壟斷行為分為多種,反壟斷調查也是非常複雜的過程,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將很難判斷。他表示:單就騰訊音樂目前呈現的公開信息來看,在價格方面的壟斷行為並不好判斷。

就職於國內某頭部唱片公司的瀟瀟(化名)告訴南都記者,倘若此次有關部門的反壟斷調查屬實,其更多可能是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出發。她表示,在線音樂平臺爭搶獨家授權從而抬高版權價格,形成惡性競爭,這導致的必然後果就是平臺成本飆升,在為消費者提供在線音樂服務時,其價格就會比過去的市場價格更高,最後侵害的還是消費者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調查在線音樂平臺獨家版權時,一位熟悉版權政策制定的知情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與傳統企業的發展路徑不同,互聯網企業前期的運作模式是通過燒錢補貼,快速做大佔據市場流量。音樂版權市場一旦壟斷形成,未來天價版權費將轉嫁給消費者買單,這也是國家出手整治版權的初衷。”

採寫:南都記者 徐冰倩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