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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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面對記者,王強說,10天來他深深陷入了悲痛、自責和悔恨之中。他總會想如果當時4歲的小兒子央求與他同行時他同意了,或者如果他不同意後喊出父母讓二老帶兒子進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一切都只是如果。

8月5日下午,家住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樂光農場的王強搭朋友的車,去接補習功課的二女兒回家,沒有帶上希望一同跟隨的兒子,十幾分鍾後返回家中時,兒子卻不見了蹤影,尋找未果,家人報警,最後發現兒子被打傷後裝入編織袋,沉入了家附近荷花池溺亡。而經過調查,犯罪嫌疑人是王強家隔壁的鄰居71歲的潘某珍。是什麼讓71歲的老太對年僅4歲的孩童如此殘忍?記者來到海南樂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王強告訴記者,當地警方13日發佈的警情通報內容不實,對他及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這又是怎麼回事?

慘案

4歲男孩被打後裝編織袋

沉入荷花池喪命

“你去哪裡”

“我去接二姐姐回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

“不可以,爸爸很快回來,你不要在路上玩不安全,乖乖回去等嘍”

8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4歲的兒子一直跟出了房子的大鐵門,站在路邊,但王強仍然拒絕了兒子做他的“小尾巴”,上了朋友的皮卡車,叮囑後開車駛離。

13分鐘后王強帶著放學的二女兒回來,卻發現屋裡屋外都找不到兒子。“當時我父母、大女兒在家,平時家裡小孩都是兩三個在一起,那天下午大女兒睡覺了,所以小兒子自己在玩。”王強說,發現孩子不見後,家人和鄰居們都在村子裡尋找,但始終不見蹤影,他也趕快去派出所報警,“我們在報警的時候,就有村民發現說距離我家走路兩三分鐘的荷花池下面好像看到了小孩的腳。”

王強的父親王慶聞聲趕到荷花池,跳入了一米多深的池水中,撈出了一個編織袋,解開袋口正是自己的小孫子,“當時孩子頭朝下被裝進了袋子,袋子底下還有一塊大石頭,孩子的頭已經被砸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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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面對記者,王強說,10天來他深深陷入了悲痛、自責和悔恨之中。他總會想如果當時4歲的小兒子央求與他同行時他同意了,或者如果他不同意後喊出父母讓二老帶兒子進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一切都只是如果。

8月5日下午,家住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樂光農場的王強搭朋友的車,去接補習功課的二女兒回家,沒有帶上希望一同跟隨的兒子,十幾分鍾後返回家中時,兒子卻不見了蹤影,尋找未果,家人報警,最後發現兒子被打傷後裝入編織袋,沉入了家附近荷花池溺亡。而經過調查,犯罪嫌疑人是王強家隔壁的鄰居71歲的潘某珍。是什麼讓71歲的老太對年僅4歲的孩童如此殘忍?記者來到海南樂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王強告訴記者,當地警方13日發佈的警情通報內容不實,對他及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這又是怎麼回事?

慘案

4歲男孩被打後裝編織袋

沉入荷花池喪命

“你去哪裡”

“我去接二姐姐回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

“不可以,爸爸很快回來,你不要在路上玩不安全,乖乖回去等嘍”

8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4歲的兒子一直跟出了房子的大鐵門,站在路邊,但王強仍然拒絕了兒子做他的“小尾巴”,上了朋友的皮卡車,叮囑後開車駛離。

13分鐘后王強帶著放學的二女兒回來,卻發現屋裡屋外都找不到兒子。“當時我父母、大女兒在家,平時家裡小孩都是兩三個在一起,那天下午大女兒睡覺了,所以小兒子自己在玩。”王強說,發現孩子不見後,家人和鄰居們都在村子裡尋找,但始終不見蹤影,他也趕快去派出所報警,“我們在報警的時候,就有村民發現說距離我家走路兩三分鐘的荷花池下面好像看到了小孩的腳。”

王強的父親王慶聞聲趕到荷花池,跳入了一米多深的池水中,撈出了一個編織袋,解開袋口正是自己的小孫子,“當時孩子頭朝下被裝進了袋子,袋子底下還有一塊大石頭,孩子的頭已經被砸爛。”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4歲男童被沉入的荷花池

王強不敢相信,短短13分鐘,兒子竟然就這樣被殺害了,從公安的視頻監控中,王強得知提著編織袋將兒子扔入荷花池的是71歲的鄰居潘某珍,“警察告訴我,她先是提著編織袋想要把小孩扔到垃圾桶裡,但是可能發現垃圾桶太高口又小,小孩扔不進去,然後又提著編織袋回了家,換了衣服重新出來去了荷花池。”

矛盾

2005年前後,王強一家搬到了樂光農場,住在了潘某珍家旁邊,原本兩戶人家相處還好,王強說,潘某珍和老伴並不是很喜歡與人交流,常常在家時也是大門緊閉,但見到他們,王強和愛人劉霞都會禮貌問好。2年前,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從廣東回到了樂東,在樂光農場僅有的小區檳榔花園買了房。李濤也說,兩家人並沒有深仇大恨,即便老人之間有過爭吵,年輕人之間見面也還會打招呼。

8月15日,再提起潘某珍,樂光農場的很多村民都不願多談。一位在菜市場設攤的村民說:“她平時種菜,種完在我們這市場裡賣,沒覺得她有什麼不一樣啊,但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怕,殘忍哦。”而住在潘某珍家附近,年齡相仿的老人也只是稍稍評價了一下性格,“她從來不跟我們一起的,你看我們都常在一起,但她都一個人,獨來獨往的。”

那為什麼71歲的潘某珍會殺害王強4歲的兒子?

“1塊宅基地”

在兩家人相互印證的回憶中不難發現,兩家矛盾的禍根埋於2017年蓋房子一事。

王強家現在住的房子兩層半高,外牆貼滿了瓷磚,是村裡建的不錯的小樓,對比之下,一牆之隔的潘某珍家稍顯頹廢,房子只建了兩層高,外牆也沒有粉飾,裸露著灰色的水泥。

王強告訴記者,蓋新房前他們這都是老房子,那樣的危房刮颱風頂不住,於是家裡人決定蓋新房,潘某珍老兩口聽說後,也想蓋新房,於是後來兩家人商量著一起蓋。

向記者指了指兩家相連處,王強說,兩家是共用的一堵牆,自家是前面窄後面寬,而潘某珍家是前面寬後面窄。“我們兩家之間的這道樑應該是和原來院牆一齊的,現在是往我們家這邊移了幾十公分嘍,他們家後面讓我們,我們家前面讓他們,這是蓋新房前兩家說好的,他們老兩口是同意的。”王強說,後來潘某珍兒子回來後,她家的態度全變了,“他們覺得他們吃虧嘍,又迷信覺得我們家比他們家建的高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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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面對記者,王強說,10天來他深深陷入了悲痛、自責和悔恨之中。他總會想如果當時4歲的小兒子央求與他同行時他同意了,或者如果他不同意後喊出父母讓二老帶兒子進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一切都只是如果。

8月5日下午,家住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樂光農場的王強搭朋友的車,去接補習功課的二女兒回家,沒有帶上希望一同跟隨的兒子,十幾分鍾後返回家中時,兒子卻不見了蹤影,尋找未果,家人報警,最後發現兒子被打傷後裝入編織袋,沉入了家附近荷花池溺亡。而經過調查,犯罪嫌疑人是王強家隔壁的鄰居71歲的潘某珍。是什麼讓71歲的老太對年僅4歲的孩童如此殘忍?記者來到海南樂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王強告訴記者,當地警方13日發佈的警情通報內容不實,對他及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這又是怎麼回事?

慘案

4歲男孩被打後裝編織袋

沉入荷花池喪命

“你去哪裡”

“我去接二姐姐回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

“不可以,爸爸很快回來,你不要在路上玩不安全,乖乖回去等嘍”

8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4歲的兒子一直跟出了房子的大鐵門,站在路邊,但王強仍然拒絕了兒子做他的“小尾巴”,上了朋友的皮卡車,叮囑後開車駛離。

13分鐘后王強帶著放學的二女兒回來,卻發現屋裡屋外都找不到兒子。“當時我父母、大女兒在家,平時家裡小孩都是兩三個在一起,那天下午大女兒睡覺了,所以小兒子自己在玩。”王強說,發現孩子不見後,家人和鄰居們都在村子裡尋找,但始終不見蹤影,他也趕快去派出所報警,“我們在報警的時候,就有村民發現說距離我家走路兩三分鐘的荷花池下面好像看到了小孩的腳。”

王強的父親王慶聞聲趕到荷花池,跳入了一米多深的池水中,撈出了一個編織袋,解開袋口正是自己的小孫子,“當時孩子頭朝下被裝進了袋子,袋子底下還有一塊大石頭,孩子的頭已經被砸爛。”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4歲男童被沉入的荷花池

王強不敢相信,短短13分鐘,兒子竟然就這樣被殺害了,從公安的視頻監控中,王強得知提著編織袋將兒子扔入荷花池的是71歲的鄰居潘某珍,“警察告訴我,她先是提著編織袋想要把小孩扔到垃圾桶裡,但是可能發現垃圾桶太高口又小,小孩扔不進去,然後又提著編織袋回了家,換了衣服重新出來去了荷花池。”

矛盾

2005年前後,王強一家搬到了樂光農場,住在了潘某珍家旁邊,原本兩戶人家相處還好,王強說,潘某珍和老伴並不是很喜歡與人交流,常常在家時也是大門緊閉,但見到他們,王強和愛人劉霞都會禮貌問好。2年前,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從廣東回到了樂東,在樂光農場僅有的小區檳榔花園買了房。李濤也說,兩家人並沒有深仇大恨,即便老人之間有過爭吵,年輕人之間見面也還會打招呼。

8月15日,再提起潘某珍,樂光農場的很多村民都不願多談。一位在菜市場設攤的村民說:“她平時種菜,種完在我們這市場裡賣,沒覺得她有什麼不一樣啊,但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怕,殘忍哦。”而住在潘某珍家附近,年齡相仿的老人也只是稍稍評價了一下性格,“她從來不跟我們一起的,你看我們都常在一起,但她都一個人,獨來獨往的。”

那為什麼71歲的潘某珍會殺害王強4歲的兒子?

“1塊宅基地”

在兩家人相互印證的回憶中不難發現,兩家矛盾的禍根埋於2017年蓋房子一事。

王強家現在住的房子兩層半高,外牆貼滿了瓷磚,是村裡建的不錯的小樓,對比之下,一牆之隔的潘某珍家稍顯頹廢,房子只建了兩層高,外牆也沒有粉飾,裸露著灰色的水泥。

王強告訴記者,蓋新房前他們這都是老房子,那樣的危房刮颱風頂不住,於是家裡人決定蓋新房,潘某珍老兩口聽說後,也想蓋新房,於是後來兩家人商量著一起蓋。

向記者指了指兩家相連處,王強說,兩家是共用的一堵牆,自家是前面窄後面寬,而潘某珍家是前面寬後面窄。“我們兩家之間的這道樑應該是和原來院牆一齊的,現在是往我們家這邊移了幾十公分嘍,他們家後面讓我們,我們家前面讓他們,這是蓋新房前兩家說好的,他們老兩口是同意的。”王強說,後來潘某珍兒子回來後,她家的態度全變了,“他們覺得他們吃虧嘍,又迷信覺得我們家比他們家建的高嘍。”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兩家2年前建的新房,高的是王強家,矮的是潘某珍家

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承認兩家的房子存在矛盾,但矛盾在李濤的口中有了變化。李濤說,王強家住的房子如今已經換了四五茬主人,而李濤的父母上個世紀70年代就住在了這裡,曾與第一任主人有過土地約定,“我們和最初的鄰居約定房子前面的地我們讓出點,房子後面的地我們多要點,於是我們家的房子其實是這樣的形狀。”李濤找出紙筆,畫出了類似“L”的形狀,告訴記者,“我家房子屋裡的後面,在他家這個方向是有一塊多出來的,但是他們說要把房子牆拉齊比較好建,那我們就說把院牆和共用的牆拉齊,我們後面讓他們一點,他們前面院子讓我們一點,但是房子建好後,院子卻不讓我們的。”

李濤說,那時候兩家人因為房子的事吵過架也動過手,但後來不了了之了。

“3棵椰子樹”

房子的事,一直讓兩家人心裡不痛快,今年4月又因為“3棵椰子樹”,兩家人大打出手。

“我爸在房子後面路邊種3棵椰子樹啊,他們家看到後,一家三口都跑過來跟我爸吵架,還打我爸,又把椰子樹給拔了,鬧到了派出所。”王強帶著記者來到了房後,指著距離水泥路邊約2米處的一塊隱約可見的鐵絲網和木柵說,“那是他們家的地,這一塊是公共用地,我爸是在這裡種幾顆椰子,他們卻說是他們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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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面對記者,王強說,10天來他深深陷入了悲痛、自責和悔恨之中。他總會想如果當時4歲的小兒子央求與他同行時他同意了,或者如果他不同意後喊出父母讓二老帶兒子進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一切都只是如果。

8月5日下午,家住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樂光農場的王強搭朋友的車,去接補習功課的二女兒回家,沒有帶上希望一同跟隨的兒子,十幾分鍾後返回家中時,兒子卻不見了蹤影,尋找未果,家人報警,最後發現兒子被打傷後裝入編織袋,沉入了家附近荷花池溺亡。而經過調查,犯罪嫌疑人是王強家隔壁的鄰居71歲的潘某珍。是什麼讓71歲的老太對年僅4歲的孩童如此殘忍?記者來到海南樂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王強告訴記者,當地警方13日發佈的警情通報內容不實,對他及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這又是怎麼回事?

慘案

4歲男孩被打後裝編織袋

沉入荷花池喪命

“你去哪裡”

“我去接二姐姐回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

“不可以,爸爸很快回來,你不要在路上玩不安全,乖乖回去等嘍”

8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4歲的兒子一直跟出了房子的大鐵門,站在路邊,但王強仍然拒絕了兒子做他的“小尾巴”,上了朋友的皮卡車,叮囑後開車駛離。

13分鐘后王強帶著放學的二女兒回來,卻發現屋裡屋外都找不到兒子。“當時我父母、大女兒在家,平時家裡小孩都是兩三個在一起,那天下午大女兒睡覺了,所以小兒子自己在玩。”王強說,發現孩子不見後,家人和鄰居們都在村子裡尋找,但始終不見蹤影,他也趕快去派出所報警,“我們在報警的時候,就有村民發現說距離我家走路兩三分鐘的荷花池下面好像看到了小孩的腳。”

王強的父親王慶聞聲趕到荷花池,跳入了一米多深的池水中,撈出了一個編織袋,解開袋口正是自己的小孫子,“當時孩子頭朝下被裝進了袋子,袋子底下還有一塊大石頭,孩子的頭已經被砸爛。”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4歲男童被沉入的荷花池

王強不敢相信,短短13分鐘,兒子竟然就這樣被殺害了,從公安的視頻監控中,王強得知提著編織袋將兒子扔入荷花池的是71歲的鄰居潘某珍,“警察告訴我,她先是提著編織袋想要把小孩扔到垃圾桶裡,但是可能發現垃圾桶太高口又小,小孩扔不進去,然後又提著編織袋回了家,換了衣服重新出來去了荷花池。”

矛盾

2005年前後,王強一家搬到了樂光農場,住在了潘某珍家旁邊,原本兩戶人家相處還好,王強說,潘某珍和老伴並不是很喜歡與人交流,常常在家時也是大門緊閉,但見到他們,王強和愛人劉霞都會禮貌問好。2年前,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從廣東回到了樂東,在樂光農場僅有的小區檳榔花園買了房。李濤也說,兩家人並沒有深仇大恨,即便老人之間有過爭吵,年輕人之間見面也還會打招呼。

8月15日,再提起潘某珍,樂光農場的很多村民都不願多談。一位在菜市場設攤的村民說:“她平時種菜,種完在我們這市場裡賣,沒覺得她有什麼不一樣啊,但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怕,殘忍哦。”而住在潘某珍家附近,年齡相仿的老人也只是稍稍評價了一下性格,“她從來不跟我們一起的,你看我們都常在一起,但她都一個人,獨來獨往的。”

那為什麼71歲的潘某珍會殺害王強4歲的兒子?

“1塊宅基地”

在兩家人相互印證的回憶中不難發現,兩家矛盾的禍根埋於2017年蓋房子一事。

王強家現在住的房子兩層半高,外牆貼滿了瓷磚,是村裡建的不錯的小樓,對比之下,一牆之隔的潘某珍家稍顯頹廢,房子只建了兩層高,外牆也沒有粉飾,裸露著灰色的水泥。

王強告訴記者,蓋新房前他們這都是老房子,那樣的危房刮颱風頂不住,於是家裡人決定蓋新房,潘某珍老兩口聽說後,也想蓋新房,於是後來兩家人商量著一起蓋。

向記者指了指兩家相連處,王強說,兩家是共用的一堵牆,自家是前面窄後面寬,而潘某珍家是前面寬後面窄。“我們兩家之間的這道樑應該是和原來院牆一齊的,現在是往我們家這邊移了幾十公分嘍,他們家後面讓我們,我們家前面讓他們,這是蓋新房前兩家說好的,他們老兩口是同意的。”王強說,後來潘某珍兒子回來後,她家的態度全變了,“他們覺得他們吃虧嘍,又迷信覺得我們家比他們家建的高嘍。”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兩家2年前建的新房,高的是王強家,矮的是潘某珍家

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承認兩家的房子存在矛盾,但矛盾在李濤的口中有了變化。李濤說,王強家住的房子如今已經換了四五茬主人,而李濤的父母上個世紀70年代就住在了這裡,曾與第一任主人有過土地約定,“我們和最初的鄰居約定房子前面的地我們讓出點,房子後面的地我們多要點,於是我們家的房子其實是這樣的形狀。”李濤找出紙筆,畫出了類似“L”的形狀,告訴記者,“我家房子屋裡的後面,在他家這個方向是有一塊多出來的,但是他們說要把房子牆拉齊比較好建,那我們就說把院牆和共用的牆拉齊,我們後面讓他們一點,他們前面院子讓我們一點,但是房子建好後,院子卻不讓我們的。”

李濤說,那時候兩家人因為房子的事吵過架也動過手,但後來不了了之了。

“3棵椰子樹”

房子的事,一直讓兩家人心裡不痛快,今年4月又因為“3棵椰子樹”,兩家人大打出手。

“我爸在房子後面路邊種3棵椰子樹啊,他們家看到後,一家三口都跑過來跟我爸吵架,還打我爸,又把椰子樹給拔了,鬧到了派出所。”王強帶著記者來到了房後,指著距離水泥路邊約2米處的一塊隱約可見的鐵絲網和木柵說,“那是他們家的地,這一塊是公共用地,我爸是在這裡種幾顆椰子,他們卻說是他們的地。”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王強的弟弟王浩指的地方就是父親種椰樹的地方

對於種椰子的事,李濤說,那一片地是他們家早年最初開荒的,按照不成文的規矩應該算自己家的,而且那一片都是他們家種的龍眼樹,“當時他們老人之間起了爭執,我過去勸架,後來我還被打傷了,派出所讓互相賠償醫藥費,他們花了500多,我花了1500多,他們不賠,派出所調解沒幾分鐘,我爸軟弱就說不差那點錢,不用賠了。”

餘波

被害男童家人:收起所有孩子照片不敢提名字

如今,荷花池附近一處建築施工需要用水,工人們就近取用,荷花池中水已近抽乾,無論一牆之隔的兩家人此前有什麼矛盾,慘案發生後,留給兩家的餘波仍在擴散著。

王強的兒子已經不在了,他整日都在悲痛、自責和悔恨中度過,妻子劉霞除了以淚洗面,就是寸步不離地盯著兩個尚不知“弟弟不在”這句話真相的女兒,擔心她們再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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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面對記者,王強說,10天來他深深陷入了悲痛、自責和悔恨之中。他總會想如果當時4歲的小兒子央求與他同行時他同意了,或者如果他不同意後喊出父母讓二老帶兒子進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一切都只是如果。

8月5日下午,家住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樂光農場的王強搭朋友的車,去接補習功課的二女兒回家,沒有帶上希望一同跟隨的兒子,十幾分鍾後返回家中時,兒子卻不見了蹤影,尋找未果,家人報警,最後發現兒子被打傷後裝入編織袋,沉入了家附近荷花池溺亡。而經過調查,犯罪嫌疑人是王強家隔壁的鄰居71歲的潘某珍。是什麼讓71歲的老太對年僅4歲的孩童如此殘忍?記者來到海南樂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王強告訴記者,當地警方13日發佈的警情通報內容不實,對他及家人造成了二次傷害。這又是怎麼回事?

慘案

4歲男孩被打後裝編織袋

沉入荷花池喪命

“你去哪裡”

“我去接二姐姐回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

“不可以,爸爸很快回來,你不要在路上玩不安全,乖乖回去等嘍”

8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4歲的兒子一直跟出了房子的大鐵門,站在路邊,但王強仍然拒絕了兒子做他的“小尾巴”,上了朋友的皮卡車,叮囑後開車駛離。

13分鐘后王強帶著放學的二女兒回來,卻發現屋裡屋外都找不到兒子。“當時我父母、大女兒在家,平時家裡小孩都是兩三個在一起,那天下午大女兒睡覺了,所以小兒子自己在玩。”王強說,發現孩子不見後,家人和鄰居們都在村子裡尋找,但始終不見蹤影,他也趕快去派出所報警,“我們在報警的時候,就有村民發現說距離我家走路兩三分鐘的荷花池下面好像看到了小孩的腳。”

王強的父親王慶聞聲趕到荷花池,跳入了一米多深的池水中,撈出了一個編織袋,解開袋口正是自己的小孫子,“當時孩子頭朝下被裝進了袋子,袋子底下還有一塊大石頭,孩子的頭已經被砸爛。”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4歲男童被沉入的荷花池

王強不敢相信,短短13分鐘,兒子竟然就這樣被殺害了,從公安的視頻監控中,王強得知提著編織袋將兒子扔入荷花池的是71歲的鄰居潘某珍,“警察告訴我,她先是提著編織袋想要把小孩扔到垃圾桶裡,但是可能發現垃圾桶太高口又小,小孩扔不進去,然後又提著編織袋回了家,換了衣服重新出來去了荷花池。”

矛盾

2005年前後,王強一家搬到了樂光農場,住在了潘某珍家旁邊,原本兩戶人家相處還好,王強說,潘某珍和老伴並不是很喜歡與人交流,常常在家時也是大門緊閉,但見到他們,王強和愛人劉霞都會禮貌問好。2年前,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從廣東回到了樂東,在樂光農場僅有的小區檳榔花園買了房。李濤也說,兩家人並沒有深仇大恨,即便老人之間有過爭吵,年輕人之間見面也還會打招呼。

8月15日,再提起潘某珍,樂光農場的很多村民都不願多談。一位在菜市場設攤的村民說:“她平時種菜,種完在我們這市場裡賣,沒覺得她有什麼不一樣啊,但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怕,殘忍哦。”而住在潘某珍家附近,年齡相仿的老人也只是稍稍評價了一下性格,“她從來不跟我們一起的,你看我們都常在一起,但她都一個人,獨來獨往的。”

那為什麼71歲的潘某珍會殺害王強4歲的兒子?

“1塊宅基地”

在兩家人相互印證的回憶中不難發現,兩家矛盾的禍根埋於2017年蓋房子一事。

王強家現在住的房子兩層半高,外牆貼滿了瓷磚,是村裡建的不錯的小樓,對比之下,一牆之隔的潘某珍家稍顯頹廢,房子只建了兩層高,外牆也沒有粉飾,裸露著灰色的水泥。

王強告訴記者,蓋新房前他們這都是老房子,那樣的危房刮颱風頂不住,於是家裡人決定蓋新房,潘某珍老兩口聽說後,也想蓋新房,於是後來兩家人商量著一起蓋。

向記者指了指兩家相連處,王強說,兩家是共用的一堵牆,自家是前面窄後面寬,而潘某珍家是前面寬後面窄。“我們兩家之間的這道樑應該是和原來院牆一齊的,現在是往我們家這邊移了幾十公分嘍,他們家後面讓我們,我們家前面讓他們,這是蓋新房前兩家說好的,他們老兩口是同意的。”王強說,後來潘某珍兒子回來後,她家的態度全變了,“他們覺得他們吃虧嘍,又迷信覺得我們家比他們家建的高嘍。”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兩家2年前建的新房,高的是王強家,矮的是潘某珍家

潘某珍的二兒子李濤承認兩家的房子存在矛盾,但矛盾在李濤的口中有了變化。李濤說,王強家住的房子如今已經換了四五茬主人,而李濤的父母上個世紀70年代就住在了這裡,曾與第一任主人有過土地約定,“我們和最初的鄰居約定房子前面的地我們讓出點,房子後面的地我們多要點,於是我們家的房子其實是這樣的形狀。”李濤找出紙筆,畫出了類似“L”的形狀,告訴記者,“我家房子屋裡的後面,在他家這個方向是有一塊多出來的,但是他們說要把房子牆拉齊比較好建,那我們就說把院牆和共用的牆拉齊,我們後面讓他們一點,他們前面院子讓我們一點,但是房子建好後,院子卻不讓我們的。”

李濤說,那時候兩家人因為房子的事吵過架也動過手,但後來不了了之了。

“3棵椰子樹”

房子的事,一直讓兩家人心裡不痛快,今年4月又因為“3棵椰子樹”,兩家人大打出手。

“我爸在房子後面路邊種3棵椰子樹啊,他們家看到後,一家三口都跑過來跟我爸吵架,還打我爸,又把椰子樹給拔了,鬧到了派出所。”王強帶著記者來到了房後,指著距離水泥路邊約2米處的一塊隱約可見的鐵絲網和木柵說,“那是他們家的地,這一塊是公共用地,我爸是在這裡種幾顆椰子,他們卻說是他們的地。”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王強的弟弟王浩指的地方就是父親種椰樹的地方

對於種椰子的事,李濤說,那一片地是他們家早年最初開荒的,按照不成文的規矩應該算自己家的,而且那一片都是他們家種的龍眼樹,“當時他們老人之間起了爭執,我過去勸架,後來我還被打傷了,派出所讓互相賠償醫藥費,他們花了500多,我花了1500多,他們不賠,派出所調解沒幾分鐘,我爸軟弱就說不差那點錢,不用賠了。”

餘波

被害男童家人:收起所有孩子照片不敢提名字

如今,荷花池附近一處建築施工需要用水,工人們就近取用,荷花池中水已近抽乾,無論一牆之隔的兩家人此前有什麼矛盾,慘案發生後,留給兩家的餘波仍在擴散著。

王強的兒子已經不在了,他整日都在悲痛、自責和悔恨中度過,妻子劉霞除了以淚洗面,就是寸步不離地盯著兩個尚不知“弟弟不在”這句話真相的女兒,擔心她們再遭毒手。

1塊地和3棵樹種禍根 7旬老太沉塘殺害鄰居4歲男童

孩子生前照片

王強的弟弟王浩從廣東趕回了樂東家中幫忙操持,王浩說,家裡並不重男輕女,但確實有男孩傳宗接代的觀念,哥哥生了三個孩子確實是為了要個兒子,如今家中唯一的兒子被殺害了,家裡人受的打擊都很大。尤其嫂子,只要看到孩子的照片就哭,還曾幾次昏厥,於是家裡人將孩子的照片全都收起來了,而且默契地誰都不提孩子的名字,“她手機裡存的照片也都轉出去後刪了,但她還是總偷看之前微信聊天記錄裡存的照片。”

7旬老太家人:母親做的事情不可饒恕

李濤坦言,如今他將父親帶到了自己家,父母家的房子也沒再回去。事發至今他都好像在做夢,也有很多媒體找他希望採訪,但他都沒有接受,能夠接受記者的採訪,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我們各方面壓力真的很大,我媽衝動的行為,跟我們沒有關係。現在我媽做的這種不可饒恕的事情,我和家人都不敢出門,沒法見人了。”

李濤承認,母親平時嘴有些碎,與鄰里確實有或大或小的矛盾,有爭吵他相信,但殺人,還是殺害一個孩子,是他和家人怎麼都想不到的。潘某珍老伴李東坐在板凳上常常低頭不說話,李東回憶說,案發當天他在附近的池塘中釣魚,下午5點多回到家,當時潘某珍在家,但是倆人彼此無交流,他開始洗澡、燒飯,直到晚上6點多他聽到外面熙攘出門才知道有小孩不見了,“我不懂啊(注:不懂表示不知道),她都沒有說,我都完全不懂。”

李濤說,母親行凶前並沒有任何徵兆,如果家人有一點點察覺,都會勸住母親,因為與殺人相比,那些兩家之間的矛盾根本不算什麼。

“她殺人當天我們沒在家,所以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我看警方說當天好像有爭吵,可能我媽是被逼急了,可能想大人她打不過,她就傷害他家的獨苗報復。”李濤說,“無論如何,我們都很難過,我媽做的事情不可饒恕,現在已經被抓了,對她的一切裁決,我們都會接受。”

澄清

當日並未有過爭吵

通報內容並非事實

8月13日下午,樂東縣公安局微博發佈警情通報。通報顯示,接報後樂東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員趕赴案發現場開展偵破工作,最終確定潘某珍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當日20時10分許將其控制。根據犯罪嫌疑人潘某珍交代:2017年,其與鄰居王慶因土地糾紛產生矛盾,2019年8月5日16時10分許,潘某珍從自家菜園回住處,途中遇到王慶,兩人再次發生口角,潘某珍負氣回到家中,心中滿是怨恨,遂產生報復心理。16時45分許,潘某珍發現王慶孫子無人看管,於是將其誘騙至自家房前偏僻處毆打致暈,並將該男童裝入編織袋沉入樂光農場社區辦公樓後的蓮花池內致死。

對於通報上的內容,王慶不認可。“我們家那天都在家的嘍,我根本沒有跟她吵架啦,那個公安發佈的內容不是事實,他們來問過我是不是當天跟她吵架,我都說我沒有啊,所以他們通報說我和她當天吵架是完全不對的,為什麼沒有把我說的沒有吵架寫上去?”

“現在通報放上網,全國人都看到啦,一定有人想是我家人跟她吵架,才導致小孩被殺的,但其實除了今年4月份因為椰子樹,我們再也沒有吵過架啦。” 王強說,通報上的內容,已經給家人帶來了二次傷害,所以一定要澄清,“原本是她殺害了小孩,這樣通報好像是我父親惹事一樣。這個事是一定要說明白的,不然我們很委屈的。”

通報內容及案件情況

三部門7次通話未得到迴應

對於王慶所說通報內容並非事實及案件情況,記者聯繫了樂東縣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通報是刑警隊所出,讓記者直接聯繫刑警隊。

隨後記者撥通樂東縣公安局刑警隊的電話,接聽電話的刑警聽到記者詢問該案件表示信號不好便掛斷,記者第二次撥通電話,另一名刑警接聽後表示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通報並不是他們所出,並建議記者聯繫公安局政工室。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樂東縣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員說警情通報代表著樂東縣公安局,在記者的追問下,該名工作人員說了一句“我們現在不瞭解這個情況”後便掛斷了電話。

對於此事,津雲將持續關注。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除犯罪嫌疑人外,均為化名)

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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