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縣交通運輸局 關於新聞媒體反映的託縣通村水泥路層層分包工程款拖欠3年的說明'

托克托 交通 新聞 許昌 高峰 活力托克托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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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縣交通運輸局

關於新聞媒體反映的託縣通村水泥路層層分包工程款拖欠3年的說明

根據新聞媒體反映的關於託縣通村水泥路層層分包,工程款拖欠3年未付的問題,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調查核實,本工程是托克托縣2014年老官營至乃同營通村水泥路工程,中標單位為許昌高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負責人是烏日娜,2016年5月1日許昌高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烏日娜僱傭施工人員雲寶平實施此段水泥路的建設並按照每平方米105元簽訂了承包合同,2016年8月2日完工,據云寶平上報數據共計完成約10012.5平方米,合計工程款約105.1313萬元(包含稅金)。

2017年12月28日,由於雲寶平與合夥人鄭紅光、孔寶山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結算問題,鄭紅光、孔寶山找到縣交通局請求幫助給予解決,縣交通局於2018年1月10日至11日聯合托克托縣人民政府農民工工資清欠辦將雙方當事人叫到縣交通局進行了核實與調解,由於中標單位許昌高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工程未審計,工程數量和工程價款與雲寶平、鄭紅光、孔寶山存在爭議,最終在縣交通局與托克托縣人民政府農民工工資清欠辦協調下,施工單位許昌高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烏日娜與施工人員雲寶平、鄭紅光、孔寶山達成一致意見,除了已支付工程款64萬元外,剩餘工程款待工程審計結果出來後,以審計結果為準給予支付。

對於媒體所提到的“工程完成3年,依然遲遲沒有完成工程審計”,原因是施工企業工程完工後,一直未編制竣工結算資料,我局多次通知施工企業儘快編制完成結算資料,一直未果,截至現在,施工企業才將工程結算材料編制完成,現在正在辦理中。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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