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旅行回程猝死 家屬質疑行程期內途牛未盡責

新京報訊(記者 周世玲)上海市民楊女士反映,今年3月其父母在途牛平臺訂了拉薩旅行服務,團期是3月11日至21日,回程時父親身體不適,於3月20日去世,事發期間途牛方面未盡到提醒和介入義務,需承擔一定責任。今日(4月24日),途牛方面迴應稱,行程是目的地成團,導遊無需跟隨往返程,且事前已與旅客溝通健康事宜,目前雙方仍在就此事進行溝通。

事發路段易出現高原反應 家屬質疑途牛產品缺陷

4月19日,上海市民楊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年3月她在途牛旅遊網(下稱途牛網)為父母訂了去拉薩旅行的行程。根據合同,旅行社為上海途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途牛旅行社),線路行程時間為3月11日至3月21日,共11天,含往返行程。

楊女士說,3月11日父母搭乘火車後說車上無導遊,到拉薩後有人接站。3月19日旅行結束,父母被送至拉薩火車站,返程亦無導遊。當晚,其父親身體不適,在火車隨車醫生進行急救後,被送往最近的格爾木當地醫院,於20日凌晨去世。醫院方面提供的死亡證明顯示,死亡原因為猝死,死亡時間為3月20日2時10分。

楊女士稱,自己在3月20日聯繫了途牛的工作人員,對方稱返程途中確實沒有導遊,並於3月21日前往與其溝通此事。

楊女士表示,事後瞭解到返程路段易生高原反應,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的人不建議乘坐,存在一定風險。楊女士說,其父親年過六十,身體較為健康,有高血壓,但不是很嚴重。如果該路段確實存在上述情況,途牛方面應該做出判斷楊父是否適合乘坐,但途牛方面未做到這一點。根據訂單,超過60歲的旅客需提供相關體檢報告,但當時途牛方面並未讓楊父提供體檢報告。要求途牛方面對產品缺陷進行公開道歉,並說明整改計劃以及給出對此事的書面處理意見。

途牛:事前已與旅客核實是否有高血壓等疾病

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向途牛方面求證,途牛方面於4月22日迴應稱,楊女士在途牛網上預訂了行程,該行程在拉薩成團,即目的地成團,往返途中不會有導遊。旅客於3月19日乘坐火車從拉薩返回上海,導遊不跟隨客人上火車。

途牛方面表示,接到消息後,安排了工作人員前往格爾木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並現場送上慰問金1萬元,楊女士未接受。

就楊女士指出的途牛方面事前未要求提供體檢報告一事,4月24日,途牛方面表示否認,稱出遊前途牛的工作人員曾與旅客核實是否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並與旅客簽了確認健康的相關協議書。目前,就楊女士提出的道歉和整改等要求,雙方還在溝通。

律師:合同期內出現人身意外 旅行社應被追責

關於楊父旅行返程途中去世責任劃分問題,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應就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根據合同約定,行程起止時間為3月11日至3月21日,那麼在此期間,即使沒有安排導遊,途牛旅行社也對消費者負有安全保障責任。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韓驍認為,楊父在回程期間去世,應屬合同期間出現人身意外,途牛旅行社作為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應根據其過錯大小進行相應追責。

編輯 潘佳錕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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