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門專項整治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

投資 法律 法制 時政 人民網 2017-06-09

從現在起至11月中旬,我市集中半年時間,開展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專項整治工作,對近兩年規模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行為。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的範圍主要包括2015年1月1日以後實施招標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其中,對以下三類項目實行必查,即:2016年所有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2015年度應當公開招投標未公開招投標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2015年度有招投標方面投訴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整治重點:項目標段劃分是否合理,有無肢解發包行為,招標人是否存在規避招標的行為;招標文件中設置的資格條件、資格審查方法、評標辦法設置是否具有明顯傾向性;投標人是否存在圍標、串標、掛靠行為;中標人是否存在違反《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的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兩場聯動機制的執行情況;簽訂的施工合同是否辦理過網上備案,合同的實質性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陰陽合同,項目部主要人員變更是否規範;收取及退還投標保證金是否規範;項目重大變更是否規範,是否存在低價中標、高價結算問題;招標文件、評標報告是否進行了備案審查,開標、評標環節是否進行了過程監督;招標人、監管部門是否依法受理並處理異議或投訴,對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問題是否及時查處或移交;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投標活動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評標專家是否存在違規及不公正評標行為;交易中心硬件建設能否達到規定標準(蘇建規字〔2013〕4號文附件三《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基本條件與分類標準》),評標區是否封閉,管理是否規範;招投標活動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各項規定;其他涉及招投標領域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分為動員部署、自查互查、重點巡查、總結完善四個階段。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對自查、重點巡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臺賬,並實行專項整治全過程跟蹤督辦、對賬銷號,做到問題不整改到位堅決不銷號。加大明察暗訪和督查督辦力度,對重點問題和重點項目,各級領導小組組長要親自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過場、掩蓋問題、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行行政處罰,並予以追究和公開曝光;特別是在檢查中發現的圍標、串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違規分包、轉包等問題線索,要及時轉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劉海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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