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前期訴訟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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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剛泰控股”)於2019年4月19日披露了《關於累計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9),其中,關於知邦投資與剛泰投資諮詢、剛泰集團、剛泰礦業、徐建剛先生、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民間借貸糾紛案,目前有新的進展。公司於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1執752號《執行裁定書》,裁定查封、凍結、扣押、扣留、劃撥、提取被執行人剛泰投資諮詢、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趙瑞俊先生款項人民幣61,288,560元及債務利息或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現金不能履行部分,拍賣、變賣被執行人名下相應價值的財產以清償債務。

公司實際控制人徐建剛先生、控股股東剛泰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剛泰投資諮詢、剛泰集團現已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銷承諾,若因違規擔保事項最終導致剛泰控股產生實際損失,其同意剛泰控股在應付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範圍內直接予以扣除。截止2019年6月30日,剛泰控股應付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金額為2.03億元(未經審計)。

現將案件具體進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基本情況

深圳市知邦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知邦投資”)與上海剛泰投資諮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剛泰投資諮詢”)、剛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剛泰集團”)、上海剛泰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剛泰礦業”)、徐建剛先生、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上海剛泰黃金飾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剛泰黃金飾品”)民間借貸糾紛案

1、案件當事人

原告方:知邦投資

被告方:剛泰投資諮詢、剛泰集團、剛泰礦業、徐建剛先生、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

2、案件基本情況、原告方訴訟請求

2018年9月20日,知邦投資以逾期違約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剛泰投資諮詢償還借款本金6,000萬元、支付利息334萬元(借款期內利息70萬元,及自2018年7月14日起以年利率24%計算,暫計至2018年9月19日並支付至清償之日止);2、剛泰投資諮詢支付違約金600萬元3、剛泰投資諮詢承擔本案律師代理費60萬元;4、剛泰集團、剛泰礦業、徐建剛先生、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5、知邦投資對剛泰黃金飾品提供的坐落於陸家嘴環路958號3601-3604室的房地產即“滬(2018)浦字不動產證明第14037567號”《不動產登記證明》項下的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6、本案訴訟、保全、公告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2019年3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民初362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剛泰投資諮詢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借款本金6,000萬元、支付利息70萬元、支付按照年利率24%計算的自2018年7月14日起至款項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賠償知邦投資律師代理費10萬元;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對上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知邦投資有權就上述剛泰投資諮詢付款義務以“滬(2018)浦字不動產證明第14037567號”《不動產登記證明》項下的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剛泰控股、趙瑞俊先生、剛泰黃金飾品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剛泰投資諮詢追償;駁回知邦投資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91,500元,財產保全申請費5,000元,合計396,500元,由知邦投資負擔36,500元,由剛泰投資諮詢負擔360,000元,趙瑞俊先生、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對剛泰投資諮詢應負擔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剛泰投資諮詢因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浙01民初3620號民事判決,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6月2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民終44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345,800元,由剛泰投資諮詢負擔。

二、本次訴訟進展情況

依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杭州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1民初3620號《民事判決書》和(2019)浙民終440號《民事判決書》,申請執行人知邦投資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7月25日作出(2019)浙01執752號《執行裁定書》,裁定如下:

一、查封、凍結、扣押、扣留、劃撥、提取被執行人剛泰投資諮詢、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趙瑞俊先生款項人民幣61,288,560元及債務利息或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二、現金不能履行部分,拍賣、變賣被執行人剛泰投資諮詢、剛泰控股、剛泰黃金飾品、趙瑞俊先生名下相應價值的財產以清償債務。

本裁定立即執行。

三、風險提示

關於知邦投資與剛泰投資諮詢、剛泰黃金飾品等民間借貸糾紛案,法院已作出執行裁定書,一旦執行,會對公司及相關子公司產生直接影響。公司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報備文件

1、(2019)浙01執752號《執行裁定書》。

特此公告。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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