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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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網絡配圖)

因相信“全國追債公司”可以快速討回自己的“應收債權”,貴州省遵義市桐梓縣一個體工商戶,險些被騙21萬餘元。近日,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成功代理該案,並用2年多時間,最終幫助該個體經營戶挽回了經濟損失14餘萬元。

欠款難收:偶遇“全國追債公司”

據介紹,家住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安寧村的汪某是一個個體工商戶,長期從事床上用品批發業務。2013年至2016年期間,該縣居民付某分多次向汪某購買了床上用品,雙方之間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係。2016年10月4日,汪某與付某進行結算,確認付某尚欠汪某貨款210000元,並向汪某出具了《欠條》一張,約定該款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是,還款期限屆滿後,付某卻尚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欠款。

隨後,汪某在甘肅省蘭州市出差購貨的過程中,看見一輛轎車上打著“全國追債,成功付款,先不收費,集團公司,信譽保證”的廣告,從而與對方進行了電話聯繫,希望委託該公司代為向付某收取“應收債權”。

債務到手:討債公司玩起“躲貓貓”

2017年7月14日,汪某與廣告上的全國追債公司負責人陳某聯繫,並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書》約定,汪某委託陳某向付某代為收取貨款。同時,汪某向陳某出具了《授權委託書》,載明:貨款收取後,陳某按照35%的比例收取費用。同時,還將《欠條》的原件交付給了陳某。

2017年8月14日,陳某帶著三四個年輕人,持汪某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欠條》原件,向付某實際收取了貨款,隨後便一直拒接電話。汪某找上門去詢問,陳某也稱“尚未收到該貨款”,有時甚至玩起了“躲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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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網絡配圖)

因相信“全國追債公司”可以快速討回自己的“應收債權”,貴州省遵義市桐梓縣一個體工商戶,險些被騙21萬餘元。近日,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成功代理該案,並用2年多時間,最終幫助該個體經營戶挽回了經濟損失14餘萬元。

欠款難收:偶遇“全國追債公司”

據介紹,家住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安寧村的汪某是一個個體工商戶,長期從事床上用品批發業務。2013年至2016年期間,該縣居民付某分多次向汪某購買了床上用品,雙方之間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係。2016年10月4日,汪某與付某進行結算,確認付某尚欠汪某貨款210000元,並向汪某出具了《欠條》一張,約定該款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是,還款期限屆滿後,付某卻尚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欠款。

隨後,汪某在甘肅省蘭州市出差購貨的過程中,看見一輛轎車上打著“全國追債,成功付款,先不收費,集團公司,信譽保證”的廣告,從而與對方進行了電話聯繫,希望委託該公司代為向付某收取“應收債權”。

債務到手:討債公司玩起“躲貓貓”

2017年7月14日,汪某與廣告上的全國追債公司負責人陳某聯繫,並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書》約定,汪某委託陳某向付某代為收取貨款。同時,汪某向陳某出具了《授權委託書》,載明:貨款收取後,陳某按照35%的比例收取費用。同時,還將《欠條》的原件交付給了陳某。

2017年8月14日,陳某帶著三四個年輕人,持汪某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欠條》原件,向付某實際收取了貨款,隨後便一直拒接電話。汪某找上門去詢問,陳某也稱“尚未收到該貨款”,有時甚至玩起了“躲貓貓”。


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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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歷時二年討回貨款14萬元

2018年2月27日,汪某委託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桐梓縣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人民法院判決付某立即歸還欠款21萬元,並將陳某作為第三人告上法庭。

可是,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查明,陳某通過非正常手段,竟然已經於2017年8月14日早已全額收取了該款,並從付某手中收回了《欠條》原件。當汪某再次聯繫陳某時,陳某要麼不認可,要麼就是根本不接電話,甚至還對汪某進行人身威脅。

因陳某拒不按照約定支付已經收到的貨款,該案判決生效後,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再次接受汪某的委託,以委託代理合同糾紛為由,將陳某告上了法庭。2019年7月4日,該案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院最終認定“陳某已經實際代為收取了汪某的欠款21萬元”,並按照合同約定,最終判決:陳某立即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汪某應收貨款141500元,並從2017年8月15日按年利率6%計算資金佔用利息至該款付清之日止。至此,該案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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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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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相信“全國追債公司”可以快速討回自己的“應收債權”,貴州省遵義市桐梓縣一個體工商戶,險些被騙21萬餘元。近日,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成功代理該案,並用2年多時間,最終幫助該個體經營戶挽回了經濟損失14餘萬元。

欠款難收:偶遇“全國追債公司”

據介紹,家住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安寧村的汪某是一個個體工商戶,長期從事床上用品批發業務。2013年至2016年期間,該縣居民付某分多次向汪某購買了床上用品,雙方之間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係。2016年10月4日,汪某與付某進行結算,確認付某尚欠汪某貨款210000元,並向汪某出具了《欠條》一張,約定該款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是,還款期限屆滿後,付某卻尚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欠款。

隨後,汪某在甘肅省蘭州市出差購貨的過程中,看見一輛轎車上打著“全國追債,成功付款,先不收費,集團公司,信譽保證”的廣告,從而與對方進行了電話聯繫,希望委託該公司代為向付某收取“應收債權”。

債務到手:討債公司玩起“躲貓貓”

2017年7月14日,汪某與廣告上的全國追債公司負責人陳某聯繫,並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書》約定,汪某委託陳某向付某代為收取貨款。同時,汪某向陳某出具了《授權委託書》,載明:貨款收取後,陳某按照35%的比例收取費用。同時,還將《欠條》的原件交付給了陳某。

2017年8月14日,陳某帶著三四個年輕人,持汪某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欠條》原件,向付某實際收取了貨款,隨後便一直拒接電話。汪某找上門去詢問,陳某也稱“尚未收到該貨款”,有時甚至玩起了“躲貓貓”。


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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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歷時二年討回貨款14萬元

2018年2月27日,汪某委託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桐梓縣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人民法院判決付某立即歸還欠款21萬元,並將陳某作為第三人告上法庭。

可是,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查明,陳某通過非正常手段,竟然已經於2017年8月14日早已全額收取了該款,並從付某手中收回了《欠條》原件。當汪某再次聯繫陳某時,陳某要麼不認可,要麼就是根本不接電話,甚至還對汪某進行人身威脅。

因陳某拒不按照約定支付已經收到的貨款,該案判決生效後,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再次接受汪某的委託,以委託代理合同糾紛為由,將陳某告上了法庭。2019年7月4日,該案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院最終認定“陳某已經實際代為收取了汪某的欠款21萬元”,並按照合同約定,最終判決:陳某立即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汪某應收貨款141500元,並從2017年8月15日按年利率6%計算資金佔用利息至該款付清之日止。至此,該案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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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示:“全國追債公司”信不過

對此,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特別提示廣大市民:“全國追債公司”信不過,“非法討債”害人又害己。目前,全國上下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並嚴厲打擊“套路貸”、“非法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委託方的合法權利,本可以通過正常途徑,委託專業律師進行訴訟代理,但是,一些群眾卻相信那些所謂的“全國討債、專業討債”公司,並委託他們通過非正常手段,採取恐嚇、脅迫、非法拘禁等違法手段,非法追收債務。有的甚至還涉及刑事犯罪,不僅讓受託追債的人被關進監獄,有時也把自己弄進了看守所,讓合法的“債主”也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終變成了“階下囚”。

本案的成功代理,雖然沒有涉及刑事犯罪。但是,也讓當事人汪某白白浪費了兩年多時間,而且還損失了經濟6萬餘元。因此,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提醒廣大市民,遇到不還錢的“老賴”一定不要相信“全國追債公司”;只有相信律師、相信法院、相信法律,才能夠最大程度維護你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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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難收:偶遇“全國追債公司”

據介紹,家住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安寧村的汪某是一個個體工商戶,長期從事床上用品批發業務。2013年至2016年期間,該縣居民付某分多次向汪某購買了床上用品,雙方之間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係。2016年10月4日,汪某與付某進行結算,確認付某尚欠汪某貨款210000元,並向汪某出具了《欠條》一張,約定該款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是,還款期限屆滿後,付某卻尚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欠款。

隨後,汪某在甘肅省蘭州市出差購貨的過程中,看見一輛轎車上打著“全國追債,成功付款,先不收費,集團公司,信譽保證”的廣告,從而與對方進行了電話聯繫,希望委託該公司代為向付某收取“應收債權”。

債務到手:討債公司玩起“躲貓貓”

2017年7月14日,汪某與廣告上的全國追債公司負責人陳某聯繫,並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書》約定,汪某委託陳某向付某代為收取貨款。同時,汪某向陳某出具了《授權委託書》,載明:貨款收取後,陳某按照35%的比例收取費用。同時,還將《欠條》的原件交付給了陳某。

2017年8月14日,陳某帶著三四個年輕人,持汪某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欠條》原件,向付某實際收取了貨款,隨後便一直拒接電話。汪某找上門去詢問,陳某也稱“尚未收到該貨款”,有時甚至玩起了“躲貓貓”。


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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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歷時二年討回貨款14萬元

2018年2月27日,汪某委託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桐梓縣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人民法院判決付某立即歸還欠款21萬元,並將陳某作為第三人告上法庭。

可是,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查明,陳某通過非正常手段,竟然已經於2017年8月14日早已全額收取了該款,並從付某手中收回了《欠條》原件。當汪某再次聯繫陳某時,陳某要麼不認可,要麼就是根本不接電話,甚至還對汪某進行人身威脅。

因陳某拒不按照約定支付已經收到的貨款,該案判決生效後,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再次接受汪某的委託,以委託代理合同糾紛為由,將陳某告上了法庭。2019年7月4日,該案經過桐梓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院最終認定“陳某已經實際代為收取了汪某的欠款21萬元”,並按照合同約定,最終判決:陳某立即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汪某應收貨款141500元,並從2017年8月15日按年利率6%計算資金佔用利息至該款付清之日止。至此,該案塵埃落定。


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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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示:“全國追債公司”信不過

對此,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特別提示廣大市民:“全國追債公司”信不過,“非法討債”害人又害己。目前,全國上下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並嚴厲打擊“套路貸”、“非法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委託方的合法權利,本可以通過正常途徑,委託專業律師進行訴訟代理,但是,一些群眾卻相信那些所謂的“全國討債、專業討債”公司,並委託他們通過非正常手段,採取恐嚇、脅迫、非法拘禁等違法手段,非法追收債務。有的甚至還涉及刑事犯罪,不僅讓受託追債的人被關進監獄,有時也把自己弄進了看守所,讓合法的“債主”也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終變成了“階下囚”。

本案的成功代理,雖然沒有涉及刑事犯罪。但是,也讓當事人汪某白白浪費了兩年多時間,而且還損失了經濟6萬餘元。因此,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提醒廣大市民,遇到不還錢的“老賴”一定不要相信“全國追債公司”;只有相信律師、相信法院、相信法律,才能夠最大程度維護你的合法權利。


相信“全國追債公司”能討債 合法“債主”可能變成“階下囚”


貴遵律師提醒:“非法討債”涉嫌刑事犯罪(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合法債權非法討要卻會觸犯刑律,要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遵義人全媒體/供稿: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刑事合規中心 作者:楊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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