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吳國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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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呼和浩特(內蒙古)8月10日電 記者顏愛勇 今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外發布稱,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通遼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吳國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國林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財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私慾膨脹,把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同非法佔有國家專項補貼和獎勵資金,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違規出借財政資金,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吳國林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國林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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