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南通的氣溫就像過山車,
一會兒熱熱熱!
一會兒雨雨雨!
南通的朋友們是不是已經快崩潰了!
然而下週二就更可怕了,
根本就是一!秒!入!夏!的節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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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已經沒有辦法說什麼了,
南通的天氣也是分分鐘任性到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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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5分鐘,流汗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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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著屏幕都能感覺到一股熱浪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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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南通的朋友們
好!
消!
息!
下個月起你的高溫費就要到了!
廣大勞動者有望增加一筆津貼收入了。
是不是頓時感到了一絲清涼?
快和範範姐一起去看一看
高溫費那點事
根據人社局發佈的高溫津貼發放通知中明確,
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
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
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標準為每月200元!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
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即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取決於工作場所是否為露天以及室內溫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與當月有沒有高溫天氣無關。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通過民主管理程序制定發放辦法。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就是說高溫津貼屬於工資性收入,該發不發屬違法,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高溫費提示01
高溫費不能替代提供降溫飲料
通過供給足夠的含鹽飲料補償水和鹽分的丟失,為高溫作業的職工保證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高溫費和清涼飲料不能“二選一”,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02
高溫費不能替代縮短的工時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這屬於在特殊條件下實行的工作時間少於標準工作時間的工時形式,是單位應當執行的法定義務。
03
高溫費不能替代改善工作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
04
高溫費不能替代調整的崗位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05
高溫費不能替代健康檢查
第一項體檢是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二項體檢是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06
高溫費不能替代中暑應急預案
《關於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還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南通的天氣馬上就要熱起來了,
不要忘記自己還有高溫費可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