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六安金安區事業單位招聘166人 8月21日起報名

安徽事業單位招聘網同步六安市人社局:2017六安金安區事業單位招聘166人公告 職位表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望考生多加關注!

2017六安金安區事業單位招聘166人公告 職位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區編委會研究,並報經市人社局批准,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範操作。

二、招聘計劃

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166名工作人員,其中安排3名招聘計劃,用於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撥、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服役期滿、表現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年齡條件”中“30週歲以下”為“1986年8月21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四、報名辦法

報名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25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六安市金安區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西邊大廳(安豐南路)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複印件。

2、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複印件報考。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在現場報名時,“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特崗教師”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願者”須提供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服務期限須2年以上)原件和複印件;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准存根複印件)、退役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及其複印件等材料。

報考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服務西部志願者”,請攜帶上述材料於9月18日(正常上班時間)到金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安豐南路423室)申請加分,逾期不再辦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區人社局在“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網”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規定程序對統考筆試科目每科增加2分(筆試成績合成前)。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在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須本人在現場填寫《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2,並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共9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其中:

屬於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及上述四類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信,證明式樣見附件3:《關於同意 同志參加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且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或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並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後,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並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准考證》,報考者於9月13日-14日(正常上班時間)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六安市金安區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西邊大廳領取《准考證》。報考者持《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於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及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崗位)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批准後,可適當降低至1︰2比例開考。

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於8月29日上午11︰30前到區人社局事業股(安豐南路金安區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423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並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當場對改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費處理,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試

考試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1、考試方式:考試採用筆試(《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知識》筆試)加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筆試

《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二科(不指定教材)。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20分)和《專業知識》(滿分為120分)。具體考試內容詳見《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2)筆試時間:2017年9月16日。

8︰00—10︰00 專業知識

10︰30—12︰00 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後,成績將及時在“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網”公佈。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相加,不含加分)為12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面試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根據崗位計劃數及考生筆試合成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進入結構化面試(其中《公共基礎知識》佔20%、《專業知識》佔40%進行初次合成。具體合成公式如下: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20%+專業知識成績×40%)÷1.2。筆試合成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招聘崗位計劃數5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招聘崗位計劃數5人以上的(含5人),按照1︰2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於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原件。通過資格複審人員,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費用80元/人。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面試人選。為確保應試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七、合成總成績

《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筆試和麵試的總成績按2︰4︰4比例合成。具體合成公式為:合成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20%+專業知識成績×40%)÷1.2+面試成績×40%(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出現最後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合成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合成成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並在“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八、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祕〔2013〕208號)規定,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由金安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後,按規定報送區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11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後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崗位確定

在區人社局指導下,區財政局、區衛計委、區國土局、鄉鎮事業單位組織擬招聘人員依據合成總成績排序,按公告崗位依次自願選擇崗位,詳見《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鄉鎮街財政所(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4),《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5),《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鄉鎮國土資源中心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6),鄉鎮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另行公告。

十二、聘用與管理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須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關事宜

1、監督檢查。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迴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並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公告解釋。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信息查詢。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網”查詢、查閱。

4、培訓用書。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六安市金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一切形式的輔導培訓均與六安市金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上述諮詢服務和監督電話於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 2017年六安市金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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