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訟揭開代孕“黑幕”:業務員籤一單可拿10萬元提成

文/羊城派記者 林園

求子心切,一些不孕不育夫妻不惜“借腹生子”,隨之催生了代孕產業鏈條。劉某是從事代孕中介服務的一名工作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只要給公司成功簽訂一單代孕服務合同,他就可從中拿到10萬元的提成。然而有一天,劉某因業務提成問題,和老東家鬧上了法庭。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該宗勞動合同糾紛案件,依法判決以代孕委託服務合同內容為前提的離職結算確認書無效。

一起訴訟揭開代孕“黑幕”:業務員籤一單可拿10萬元提成

圖文無關

生物科技公司原是做代孕勾當

劉某是深圳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但他每天的工作卻是尋“求子”的客戶。2016年8月5日,劉某介紹客戶安先生與公司簽訂代孕服務合同。合同簽訂後,該公司承諾在安先生支付合同尾款一週內,給予劉某10萬元提成工資。

2016年11月2日,劉某離職並和公司簽署離職結算確認協議書。因為劉某介紹客戶安先生的提成工資已收到了5萬元,雙方約定待安先生交清合同尾款80萬元後,公司再給予劉某5萬元提成工資。然而,等到安先生支付完合同尾款後,公司都未按照離職結算確認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劉某剩餘5萬元提成工資。

雙方遂產生糾紛,劉某向福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起仲裁。2017年7月17日,經福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駁回劉某的仲裁請求。劉某不服仲裁裁決,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離職結算書無效

福田區人民法院認為,因公司與客戶的委託服務合同核心內容是代孕服務,代孕服務違反國務院有關部委規章,且有悖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有損社會公共利益,涉案的委託服務合同應屬無效。

劉某和公司雖簽訂離職結算確認書,但有關提成的約定是以代孕委託服務合同內容為前提,因此離職結算確認書亦因委託服務合同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原告訴請被告支付提成款,缺乏法律依據,福田法院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原告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據瞭解,我國明令禁止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禁止代孕行為。12部門曾制定《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原衛生部第14號令《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第三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第十二條規定“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代孕服務可能引發嚴重的倫理和社會問題,當前在我國法律明文禁止。

來源 | 羊城派

題圖 | 東方IC(圖文無關)

責編 | 魏琴 實習生 王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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