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一企業班車23名乘客未系安全帶均被處罰

安全帶就是生命帶。昨天,記者從交警臨港中隊獲悉,一企業班車駕駛人及乘客因未系安全帶,全部被交警處罰。交警表示,對客車乘客是否系安全帶檢查今後將成為常態管理。

近日,某企業駕駛人曹某駕駛大型客車,載員工沿濱江西路北側的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濱江西路與潤華路路口時,正好遇到了在此開展日常整治的交警臨港中隊民警。民警發現駕駛人曹某未系安全帶、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遂將其攔下進行例行檢查。隨後,民警上車查看發現全車23名乘客無一人系安全帶。

駕駛人曹某帶頭未系安全帶,被臨港中隊民警罰款50元,駕駛證記1分,對其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口頭警告。根據《江蘇省道路安全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行人、乘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其他通行規定的,處以5元罰款,全體23名未系安全帶的乘客,在民警的教育下認識到了不繫安全帶的危害,自願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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