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冒充山廟工作人員 遊走十餘個村落騙取村民善款'

跳槽那些事兒 湖北 咸寧市 農村 通城 海曙檢察 2019-08-02
"

正義網咸寧7月31日電(通訊員吳戈 黎小明)近日,由湖北省通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詐騙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巴某、靳某均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2018年7月9日清晨,在外地辦廠回家沒幾天的通城縣馬港鎮某村村民熊某某聽到有人敲門,打開房門一看,門口站著一高一矮兩個中年男子。

“請問你們有什麼事嗎?”熊某某問。

“我們是××山廟的,因廟宇年久失修,廟內菩薩受到嚴重損毀急需修繕,特向您募捐善款。”那個矮一點的男子說著,向熊某某遞上一本里面有不少募捐過善款村民簽名的××山廟功德簿。

熊某某想到,現在各地農村都在發展特色旅遊產業,自己多年在外辦廠,反哺故土,回報家鄉,也理所當然,於是接過功德簿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並從衣兜裡掏出500元現金交給了其中矮一點的那名男子。

經查,上述兩名冒充寺廟工作人員的中年男子,其中個子高一點的是被告人巴某,矮一點的是被告人靳某。2018年7月5日至11日期間,巴某、靳某先後竄至通城縣馬港鎮某村,冒充××山廟的工作人員,以重修廟宇為名,遊走大山叢中10多個自然村落,向村民募捐“善款”共5000餘元,被其揮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巴某、靳某以非法佔用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量兩被告人投案自首、部分退贓、認罪認罰、懊悔不已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