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消保委:重拳出擊 維護消費者權益'

跳槽那些事兒 最圓不過中秋月 蓮茸 中秋節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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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潘璐萍 通訊員 陳 莉) “你好,是區消保委嗎?我買的月餅好像過期變質了,請你們替我維權。”日前,區消保委接到市民陳女士的投訴電話。

8月底,陳女士在金清鎮某商店花費1100元購買了11箱蓮蓉月餅,並於9月3日將其作為中秋福利分發給員工。沒過多久,不少員工向她反映月餅好像已變質,食用起來有種臭味。於是,陳女士多次聯繫商家溝通此事,但都沒有結果,遂向區消保委反映。

接到電話後,區消保委工作人員馬上聯繫陳女士,並與她一起來到該月餅銷售商店。商家聲稱月餅出售時是沒有變質的,且還在食用保質期內,月餅變質是由於陳女士存儲不當引起的;陳女士反映購買時諮詢過商家是否可以常溫保存,對方回覆可以,她才對月餅進行常溫保存。

現場,陳女士與商家各執一詞。在無法確定當時交易的真實情況下,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對陳女士購買的蓮蓉月餅進行了檢查,發現包裝上僅顯示食用保質期,並沒有標明儲存方法,存在食用商品標誌信息不規範的情況,判斷該月餅銷售商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最終,在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的協調下,商家對陳女士進行了賠償,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書》。

區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月餅時,要注意食品包裝的標誌及標籤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號等;要貨比三家,選擇高信譽廠家,不要以價格定質量,盲目購買高價月餅;要注意收集、保存購買的單據,若出現食品質量問題,可以作為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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