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霸王餐”後逃跑摔成輕傷索賠4萬元,法院這個判決太漂亮了!'

跳槽那些事兒 湖北 襄陽 夜宵 貴州長安網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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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幫好友到飯店吃宵夜,趁店員不備竟集體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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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幫好友到飯店吃宵夜,趁店員不備竟集體逃單。

男子吃“霸王餐”後逃跑摔成輕傷索賠4萬元,法院這個判決太漂亮了!

​更曲折的是,其中一人在逃脫追趕時摔傷,還將飯店老闆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藥費,法院會支持他的訴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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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湖北襄陽。2018年4月3日凌晨,張軍一行6人到漢江路某飯店吃夜宵。酒足飯飽後,看到店裡人頭湧動,老闆應接不暇的樣子,幾人動起了歪心思,趁店員不備,6人先後快速離開飯店。發現不對勁的店員趕緊向老闆王芳彙報了情況,王芳連忙出門追討餐費。

追至漢江路與松鶴路交叉路口時,王芳發現張軍等人的蹤跡,於是大聲喝止,要求他們買單,張軍等人聽到叫喊聲後不僅不停下腳步,反而迅速分散逃竄。

因張軍離王芳距離最近,王芳就一路緊緊追著他,並分別撥打了報警電話和自己丈夫高強的電話。張軍聽見王芳報警,欲打車離開,王芳上前拽住張軍不撒手,張軍只好繼續向前逃跑。

高強趕到後,張軍怕被抓,拼命向前衝,跑至松鶴路路口時摔倒受傷,高強也在追趕時摔倒。後警察趕到,讓張軍去醫院治療,並將王芳帶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張軍住院11天,花醫療費6848元。經鑑定,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出院後,張軍將王芳夫婦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醫藥費。

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張軍等一行6人在二被告店中就餐,每人都有支付餐費的義務,就餐完畢後應主動支付餐費。但張軍一行6人就餐完畢後卻不打招呼不結賬,自行離開,主觀上存在過錯。

王芳發現張軍一行6人未結賬離開後,為維護自身權益,出門追趕,至松鶴路與漢江路交叉口追上張軍等人,要求張軍等人結賬,但張軍等人仍拒絕買單並分散走開,主觀上更為惡劣。

王芳見張軍等拒絕結賬,先打110報警,後打高強電話,尋求多方救助,處置恰當,無任何過錯。張軍見高強追到,便欲逃跑,在逃跑過程中自己摔倒受傷,二被告與張軍無任何身體接觸,沒有侵權行為,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張軍要求兩被告賠償其醫療費等共計40760.32元,於情不合、於理不通、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遂判決:駁回原告張軍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00元,減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張軍負擔。張軍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這個判決,幹得漂亮!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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