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公司處於初創階段,到底要不要用股權?股權要用,但是這五個坑你一定要注意!
難點一:初創股權不宜太分散
初創公司最重要的戰略就是活下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有一位充滿魄力的CEO,控制權高度統一,這樣公司決策與運營才有靈活性。
初創企業創始人很多時候對於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判斷並非基於數據而得出,只是對趨勢的一種直覺性判斷,這種時候做出的前瞻性決斷很難說服股東,如果股權過於分散,就無法確保公司按照創始人的意志前行。
股權不宜分散,不過企業家可以通過四種手段來保障公司決策權高度統一,又保證CXO們的合法權益。
一是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擬IPO企業比較青睞這種方式。
二是約定《公司章程》。
三是通過有限合夥的方式來保證控制權高度集中在實際控制人手裡。
四是雙重股權架構。
難點二:先分與後分
企業家是等公司做大了再進行股權激勵還是先進行股權激勵再把公司做大?
股權激勵是展現老闆格局的一個過程,在蛋糕做大的同時還願意分享蛋糕,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但若是在上市前做股權激勵,員工入資風險較低,但此時股價較高,員工入股資金也較高,公司若是計劃在A股上市,股份支付會直接影響公司利潤和估值,證監會對於股權支付是IPO中的重點核查事項。
所以重要的並不在於什麼時點做股權激勵,而是需要建立一個響應的動態調整機制,避免出現股權固化現象,保持企業股權結構鮮活性才能給企業帶來活力。
難點三:員工歷史貢獻問題
做股權激勵時,要充分考慮員工的歷史貢獻價值和現在崗位價值。企業生命週期不一樣,員工的經驗值也不一樣。初創型企業沒有歷史貢獻這麼一說,隨著企業不斷髮展壯大,其歷史貢獻價值與現在崗位價值比可能是3:7、2:8甚至5:5,具體權重要根據每家公司具體情況而定,但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應抹殺員工的歷史貢獻,否則會給人以喜新厭舊的感覺,是對人才不負責任的表現。
難點四:股權規劃
股權激勵還涉及到整個公司的股權規劃。一家有志於未來在A股上市的公司,假如上市前股本做不到4個億,公司創始人若想上市後還擁有公司決策的一票否決權,其在IPO前持有的股權不得低於45.4%,否則IPO之後其股權會立刻突破34%的限制。這樣來算的話,公司創始人總共可以釋放的股權最大比例為54.6%,這其中包括多輪融資與員工持股計劃,實際上並沒有多少股權可以濫用,否則極有可能出現雖然上市卻為他人做嫁衣的情況,公司被別人通過資本市場給控制了。
當年阿里與港交所掰扯所謂的“合夥人計劃”,實際上就是馬雲的“AB”股計劃,港交所是不同意同股不同權的,所以阿里只能去美國上市,否則公司就不是他的了,但並不是說馬雲就沒有詳細規劃阿里的股權,他還是規劃的挺明白的,只是在當時那個時點勢沒人強,為了抵禦Ebay的進攻,只能不斷稀釋股權。
初創公司如何搭建股權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