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納稅額為0?稅局發通牒:不要挑戰連續12個月0申報預警線

重要提醒:不要挑戰連續12個月零申報的稅務稽查預警線!
企業納稅額為0?稅局發通牒:不要挑戰連續12個月0申報預警線

北京朝陽區根據統計數據已經出通告了:

2012-2015年,朝陽區地稅局連續12個月無稅申報戶數分別為19908戶、34391戶、56190戶和61280戶,分別佔朝陽區地稅總納稅戶數的10.21%、16.30%、21.92%和21.99%。

如果再加上納稅額在10元以下的小額納稅戶,則分別為24934戶、39557戶、58466戶和72982戶,佔比分別為12.79%、18.75%、22.80%和26.19%,整體特徵與零申報戶情況一致。

結論是:竟有近四分之一的企業納稅額為0!

開公司這麼容易,報稅似乎也變得很簡單,電子稅務局上的“一鍵零申報”點一下不就全都搞定了嗎?

還花錢請什麼會計?找什麼代理記賬公司?有的老闆是找了代理記賬公司,但是完全沒有任何單據資料給到人家,到了15號沒有數據,怎麼填?填0唄。

符合要求的零申報:企業納稅申報的本期數據和往期數據均為0。此情況一般存在於未開展經營的企業。

然而大多數企業都不符合要求,那他們是什麼情況?有經營收入但是不如實申報唄。

增值稅零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銷售額低於9萬元的不是免徵增值稅嗎?那我直接零申報多省事兒!

政策優惠和如實申報是不衝突的,既然在免徵標準之內,按照規定申報多好,反正最後都不用繳增值稅。

那不是麻煩嗎?還要錄入開票信息、銷售額啥的,我都不會弄!

不會操作請找專業的人代勞,自己隨便填,結果分分鐘上黑名單,明明有經營,偏偏零申報,自找麻煩。

企業所得稅零申報

有老闆表示:我的企業是真虧損,你看這市場這麼不景氣,零申報不是省事兒嘛,不是要少繳稅的,真的是賠錢。

要知道,企業的虧損准予向以後五個納稅年度內結轉彌補,那麼零申報可以說你在自己“挖坑”,萬一第二年你盈利了呢?或者雖然虧損,但你有可能將當年虧損通過零申報方式延長到以後年度扣除,這樣做,有人為延長虧損彌補年度之嫌,也是會被查的。

不論你是賺是賠,有經營活動卻隱瞞不報的,就屬於編造虛假計稅依據,一次罰你五萬都不是事兒。

個人所得稅零申報

個人所得稅也老是0申報的公司,就問你公司有人沒?至少得有個法定代表人吧,工資個稅呢?

什麼?你都不給自己發工資,然後也沒業務,那還強撐著幹啥?

什麼?有兩名員工,但是工資都3500以下,那這兩人能幫您幹到現在也是不容易呀!

印花稅零申報

公司正式開張,作為老闆你不投個十萬八萬,也得放進去三萬五萬開始週轉吧,來來來,註冊資本實繳印花稅瞭解一下。

公司能註冊下來,租賃合同肯定簽了,來吧,拿出你們的合同,補一點印花稅!

連續12個月無稅申報的,將面臨五大稅務風險!

1.企業收入情況。

不交稅一般來說,企業經營很差,實地核查你們企業的人員配置和倉儲物流等,都無法逃脫監管。

2.註冊資金已入資但未繳納印花稅。

一個企業成立了,怎麼老闆也得投資個三萬、兩萬吧,這個時候只要核查你,肯定能查出點印花稅。

3.漏繳個人所得稅。

老是0申報,公司總得有人吧,至少有個法人吧,工資個稅呢?

4.業務合同未繳納印花稅。

公司註冊肯定需要一個地址吧,至少你們還是有一個合同的。來吧,拿你們的合同來,印花稅補繳。

5.發票不能增量、增版。

既然你們公司老是沒有收入,肯定是不會有太多業務,為了控制稅務風險,降版減量很說的過去。

什麼情況可以零申報?

1. 什麼是零申報?

零申報指企業納稅申報的所屬期內沒有發生應稅收入,當期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真實申報數據全部為0,可以進行零申報。

2. 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零申報?

零申報並不僅僅指收入為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期收入為0就可以零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當期沒有銷項稅額,且沒有進項稅額,才可以零申報;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當期未經營,收入、成本都為0才能零申報

3. 何為長期零申報?

通常情況下,稅務機關認定半年以上為長期,當然具體時限還是以各省、市稅務機關認定的時間為準。

彙總了7種常見的零申報案例,教你如何正確進行零申報!

案例1:取得免稅收入只需零申報?

不久前,某企業的會計來到辦稅服務廳,諮詢零申報的問題:“我們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經按規定辦理增值稅減免稅備案,2018年第一季度銷售蔬菜收入10萬元,全部符合免稅條件,可以零申報嗎?”

已經進行減免稅備案的企業可以零申報麼?不少納稅人會有這樣的疑問。

答:這種情況是不可以零申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增值稅減免備案的納稅人應納稅額為零,但並不代表該納稅人可以零申報,而是應該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正確的申報方式是將當期免稅收入10萬元填入增值稅申報表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完成當期申報。

案例2:月銷售額未達3萬元只需零申報?

“我們公司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月銷售收入20000元,可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的優惠政策,可以零申報嗎?”某公司向稅務人員提出了納稅人經常會遇到的問題。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容易陷入“月銷售額未達3萬元只需零申報”的誤區。實際上,按照相關規定,在享受國家稅收優惠的同時,應該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正確的方式是計算出不含稅收入,再用不含稅收入算出應繳納增值稅,填入申報表相應欄次享受免稅。

案例3:當期未取得收入只需零申報?

“我們公司剛剛開業,這個月購買設備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5份,進項稅額8500元,已經做了認證,但是沒有取得收入,請問可以零申報嗎?”

答:雖然沒有取得銷售收入,但是存在進項稅額,如果該納稅人因未發生銷售辦理零申報,未抵扣進項稅額會造成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正確方式是在對應的銷售額欄次填寫0,把當期已認證的進項稅額8500元填入申報表的進項稅額欄次中,產生期末留抵稅額在下期繼續抵扣。

案例4:企業長期虧損,企業所得稅可零申報?

“我們公司長期虧損,沒有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企業所得稅可以零申報嗎?”

答:企業的虧損是可以向以後五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的,如果做了零申報,則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了,會造成企業損失。如果當年做了企業所得稅零申報,卻將虧損延長到以後年度扣除,是違反稅法規定的,所以虧損企業要慎重零申報。

案例5:已預繳稅款只需零申報?

某企業的張會計給辦稅服務廳打來諮詢電話:“我們平時給客戶提供建築服務,也銷售一些建材,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這個季度我們提供建築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5萬元,已經到辦稅服務廳代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1500元稅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報了?”

答:雖然代開發票已經繳納了稅款,依然不能簡單地做零申報處理。應該在規定欄目填寫銷售收入,系統會自動生成已經繳納的稅款,進行衝抵。

案例6:取得未開票收入只需零申報?

某企業是一家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100萬元(未開票收入),銷項稅額17萬元,當期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10份,進項稅額17萬元,未認證。最近,公司劉會計打電話到辦稅服務廳諮詢是否可以因當期未認證增值稅進項發票而進行零申報。

答:如果納稅人違規進行零申報,不僅要補繳當期稅款還要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正確方式是該納稅人應將當期收入100萬元填入未開票收入中,按規定繳納當期稅款。

案例7:籌建期可做零申報?

“我們是籌建期的新辦工業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12月仍在籌建中,當期未發生銷售,也未認證增值稅進項發票,可以進行增值稅零申報嗎?”

答:籌建期的納稅人2018年1月申報增值稅時可以辦理零申報。如果當期該納稅人有增值稅進項發票,且已在當期進行認證,則不能進行零申報,需按規定填寫當期進項稅額。

提醒:免稅、無應納稅款與零申報,雖然最後結果都是應納稅額為零,但是區別很大,納稅人要正確進行零申報。違規零申報會造成企業利潤損失,更會影響企業信用,增加稅收風險。

違規零申報後果很嚴重,會計切記!

1.如果當期有收入無應納稅款辦理零申報,屬於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需承擔不利後果。

2.如果當期有收入有應納稅款辦理零申報,則屬於偷稅,主管稅務機關將按現行《徵管法》有關規定追徵稅款,並進行稅務行政處罰。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無收入無應納稅款,但有進項稅額,如果辦理零申報,則當期進項稅額不能再申報抵扣。

4.違規零申報還要降低你的信用級別等。

一、影響信用等級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的規定:

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不能評為A級。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的規定: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以該情形在稅務管理系統中的記錄日期確定判D級的年度,同時按照《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記錄。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二十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其中第六條指的就是“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二、如果當期有收入及應納稅款卻辦理零申報,屬於偷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佈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4號)第十二條的規定:

按照本辦法公佈的納稅人,除判定為D級外,還會:

(一)對欠繳查補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二)稅務機關將會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對當事人採取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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