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惡意舉報,天津要反向調查!武漢等地這麼處理'

天津 武漢 深圳 浙江省 長江日報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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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惡意舉報,天津要反向調查!武漢等地這麼處理

長江日報-長江網9月4日訊 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天津:對惡意舉報行為可啟動反向調查程序》,天津市紀委監委出臺《天津市紀檢監察機關處置惡意舉報行為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信訪舉報秩序,及時為受到惡意舉報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激勵廣大黨員幹部擔當作為。其中規定,對惡意舉報行為可啟動反向調查程序。

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觀察,為樹起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明確導向,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踏實做事的幹部撐腰鼓勁,激發黨員幹部奮發作為的積極性,全國不少地方已出臺相關處理辦法。

天津:對惡意舉報的可啟動反向調查程序

天津出臺的《辦法》適用於在受理信訪舉報,開展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工作中對惡意舉報行為的處置,明確了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審慎從嚴、不枉不縱,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嚴格程序、及時澄清等原則。

《辦法》對惡意舉報行為的調查程序進行了細化和完善。《辦法》規定,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部門在研判舉報內容、處置問題線索過程中,對存在匿名、多頭、重複等惡意舉報行為的,以及內容嚴重失實,確為打擊報復、誣告陷害、造謠傳謠、惡意中傷幹部等惡意舉報的,可啟動反向調查程序。

啟動反向調查程序需經本級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調查部門應依紀依法採取審查調查措施對惡意舉報人開展調查。

武漢:澄清不實信訪舉報,為幹部正名

今年4月,武漢市紀委印發《關於開展不實信訪舉報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市各相關單位選擇經調查核實屬於誣告陷害、錯告誤告、反映不實等造成不良影響的信訪問題,作出認定結論,開展澄清工作。

澄清的內容包括:信訪舉報問題的承辦單位,可公開的調查方式及獲取的證據資料等;承辦單位的調查結論、處理意見、處理依據和處理結果;調查中發現需公開宣傳的相關法規制度、惠民政策等。

據報道,截至今年7月,武漢為17名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浙江:黨員和公職人員誣告將被記錄在案

今年1月,浙江省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了《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處置誣告陷害行為暫行辦法》,對誣告陷害行為的認定、調查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嚴格細緻的規定。

《暫行辦法》規定,經調查確屬誣告陷害的,視情節輕重,對行為人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認定有誣告陷害行為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應當記錄在案,作為選拔任用、評優評先、考核考評、社會誠信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深圳寶安區:明確惡意舉報的六類處置方式

為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打擊力度和處置,今年7月,深圳寶安區紀委監委出臺《關於惡意舉報認定及處置辦法(試行)》,梳理出5類從重處理的情形,並對惡意舉報的認定結果,提出談話提醒、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黨紀政務處分等六類處置方式。(記者朱佳琪 整合)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寶安紀檢等)

【編輯:符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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