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老人沒出天津即在北京法院立了案

天津 保險 京津冀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天津高法 2019-06-21

來源:每日新報

新報訊【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吳玉萍】丈夫和兒子去世後,65歲的老人想從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養老治病,但兒媳不配合提供死亡證明等,致她無法領取保險金。老人想起訴兒媳和保險公司,該案應由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管轄,若一次所帶立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多次往返。老人來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諮詢,在該院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老人實現了不出天津即在北京法院立案的目的。

當事人曹某,65歲,其丈夫和兒子已先後去世。曹某兒子生前在北京某保險公司投保健康福利保險計劃。曹某兒子去世後,曹某因身體不好,想從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養老治病,但兒媳不配合提供死亡證明等,致使曹某無法領取保險金,曹某遂欲起訴某保險公司和兒媳。根據法律規定,該案應由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管轄。曹某家住天津市河北區,按照傳統的立案方式,曹某需本人攜帶所有立案材料前往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立案,若一次所帶立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多次往返,必將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曹某來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諮詢能否跨域立案,天津一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瞭解具體情況後,及時為其開通立案綠色通道,藉助跨域立案自助服務一體機,將全部立案材料傳輸給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工作人員通過審核曹某提交的立案材料後,予以登記立案,曹某實現了不出天津即在北京法院立案的目的。

據介紹,自2014年以來,全市法院妥善審理執行涉京津冀案件7.71萬件,京津冀司法協作領域從立案擴展到審判、執行的各個環節。今後,天津法院將致力於推動京津冀三地法院類案裁判標準統一,共同打造京津冀區域一體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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