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900萬 數字貨幣花式傳銷:線下宣講、空中課堂、“家人”...

目前我國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廣大投資者需謹慎對待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投資,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在進行投資之前,要多花點時間做調查、瞭解團隊、熟悉產品,並多瞭解相關的國家法律政策,再考慮是否投資,以免落入類似不法圈套。

為賺取所謂的“快錢”鋌而走險,以“數字貨幣”概念,引誘他人加入傳銷組織,截至案發共發展組織層級8層,下線會員70餘人,涉案金額高達6900萬元。2019年5月7日,經江蘇省盱眙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李慶堂、李鳳梅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至六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為牟取暴利 組建營銷團隊

現年53歲的李堂慶曾是某機構的理財顧問,憑著對金融產品的獨特看法以及紮實的理財專業知識,屢屢斬獲銷售冠軍。2014年6月,在一次和客戶的交流中,李堂慶第一次聽取了關於數字貨幣的一套理論,雖然做理財也會經常和數字貨幣打交道,但也僅僅是停留在“皮毛”,如此深入瞭解尚為首次。然而,就是這一次偶然,讓他在數字貨幣的虛擬世界中迷失了自我。

涉案6900萬 數字貨幣花式傳銷:線下宣講、空中課堂、“家人”...

2015年年初,李堂慶參加了一場由國外專家授課的業務培訓,在這個自稱某外籍虛擬貨幣公司專家面前,數字貨幣儼然成為一個聚寶盆,有著點石成金的魔力。有了前期對虛擬貨幣的初步瞭解,李堂慶從積極聽課、與專傢俬下交流,到去網上尋找相關資料、下載教學視頻,在“億萬富翁”夢想的誘惑下越陷越深。

2016年3月的一天,與李堂慶相識多年的瞿某(另案處理),將其與他人在互聯網上搭建的某礦機投資平臺推薦給李堂慶,宣稱該平臺是由某國外知名上市公司主辦,該虛擬貨幣是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不能被任何人創造和複製,目前處於最佳入場價位,國際交易平臺認可。瞿某誇下海口,只要投資1年該數字貨幣的價值可以翻20倍,靜態投資三個月即可回本,動態投資月薪可達百萬,李堂慶聽後再也無法按捺蠢蠢欲動的心。

2016年4月的一天,李堂慶找到由瞿某引薦的精通營銷的李鳳梅,二人一拍即合,在與瞿某商談好利益分成比例後,一個由瞿某負責平臺運營,李堂慶、李鳳梅二人負責平臺營銷的領導團隊組織而成。

“其實我自己心裡很清楚,這樣的數字貨幣就是傳銷,只有處在‘塔尖’上的人才會賺到錢,而且賺錢的週期要提到最快,這樣的貨幣本來就是編織的‘大網’,其他進來的人基本上都是受害者。”李堂慶、李鳳梅深諳數字貨幣傳銷的“真諦”,二人迅速在某酒店租用可供長期講課的場地,由李堂慶負責宣講平臺和數字貨幣相關知識,鼓動客戶繳納一定費用入會,由李鳳梅負責組織人員,進行網上宣傳和營銷。

各種花式傳銷 讓人猝不及防

由於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除了組織傳統的宣講會、推介會以外,李堂慶,李鳳梅在市場開拓中期還根據實際需要,組建了微信、QQ等群,並開設了“空中課堂”,定期組織相關專家講授項目運營模式、獎金制度等。

據參加過李堂慶課程的陳某陳述,李堂慶的課相對於其他“講師”而言,比較走心,常常以故事作為開頭,講改變命運的機會要抓住。在“改變命運”的謊言下,越來越多他們口中的“家人”最後都成了他們的“獵物”。

涉案6900萬 數字貨幣花式傳銷:線下宣講、空中課堂、“家人”...

據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該平臺聲稱投資者只需繳納一定的費用租賃礦機,即可以成為平臺會員。礦機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不同類型的礦機每天所產生的數字貨幣從4枚到75枚不等(稱為“靜態收益”),同時要求會員繼續發展2至3個下線,設置以直接或者間接依靠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的依據或者返利依據的“開拓獎”“管理獎”,並給予一定比例的數字貨幣作為獎勵(稱為“動態收益”),其所產生的數字貨幣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在相應的指定交易平臺中兌換成人民幣。

為讓該平臺更具有吸引力,讓更多的人蔘與到該數字貨幣的投資中來,在和瞿某商議後,李堂慶、李鳳梅二人組織部分會員及潛在客戶赴國外參觀學習。據查,僅一場在境外組織的數字貨幣的啟動大會就花費了數百萬元。

涉案6900萬 數字貨幣花式傳銷:線下宣講、空中課堂、“家人”...

在某酒店租用長期講課的場地

“我們在國外參加活動的時候,憑藉租賃礦機產生的數字貨幣就可以實現在部分商店購買珠寶,辦理入住酒店繳納的費用也是主辦方用平臺產生的數字貨幣繳納的”,原來,為讓參與者相信該平臺的真實性,瞿某等人事先安排好,營造出其平臺上數字貨幣可以直接等同於現金交易的假象,並在啟動會結束後,帶領眾人蔘觀尚未建成的某國首都核心地段的商鋪,許下將來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黃金旺鋪的空頭支票,讓前來參加此次啟動大會的人興奮不已。

這邊是參加境外啟動大會的現場,那邊是國內的視頻直播,一時間,平臺上的數字貨幣價格飆升。瞿某等人僅靠一場事先經過周密安排的活動,賺得盆滿缽滿,也更讓其一班人提升了信心,加快了圈錢的步伐。

資金被掏空 平臺跌下神壇

為進一步擴大市場,誘惑他人投資,瞿某等人在平臺推出後不久,便將其設置為“只漲不跌”。然而好景不長,隨著租賃所謂“礦機”人數的激增,層級下線人數越來越多,由“礦機”、發展人頭產生的數字貨幣越來越多,兌付平臺由每天的幾十單兌付瘋漲到幾千單。

眼見“拆東牆補西牆”的伎倆即將被識破,瞿某在與李堂慶、李鳳梅等人商量後,以限制兌換數量、升級兌換平臺、推出網上商城產品兌換等方式延遲兌換時間。

涉案6900萬 數字貨幣花式傳銷:線下宣講、空中課堂、“家人”...

2016年12月,何先生來到公安局報案,稱其在網上投資20餘萬元的數字貨幣項目服務器癱瘓,交流群也被解散,聯繫人失聯,懷疑被騙。此後,越來越多的投資人發覺被騙後也陸續報案,自此,李堂慶宣稱“穩賺不賠”的數字貨幣徹底跌落神壇。

李堂慶到案後交代,所謂的平臺產生的數字貨幣價格皆由瞿某等人掌控,可根據需要人為設置漲幅和降幅,一旦發生資金鍊斷裂時,平臺就會關閉。通過平臺募集到的資金大部分流向了瞿某、李堂慶、李鳳梅等人手中。經查,李堂慶、李鳳梅兩人共發展組織層級8層,下線會員70餘人,涉案金額高達6900萬元。

一邊是投資者被高額回報迷惑,進行投資導致血本無歸;一邊是李堂慶、李鳳梅兩人瘋狂利用所攫取的不義之財,一擲千金購豪宅、買豪車、過奢侈生活,貪圖賺“快錢”的李堂慶、李鳳梅二人,於2017年5月被盱眙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承辦檢察官介紹,近年來,隨著加密貨幣的財富效應被持續炒熱,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虛擬貨幣”概念,擅自發行虛擬貨幣、數字貨幣,以這些方式吸取抱著致富夢想的廣大投資人的財產,侵害投資人的利益。

為此,檢察機關提醒,目前我國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廣大投資者需謹慎對待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投資,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在進行投資之前,要多花點時間做調查、瞭解團隊、熟悉產品,並多瞭解相關的國家法律政策,再考慮是否投資,以免落入類似不法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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