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協會:呼籲會員單位不參與任何虛擬貨幣相關交易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文提示風險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應保持警惕,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立即報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制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澎湃)

記者日前從接近監管層人士處核實,監管層將取締境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場所,並已約談相關平臺。截至記者12日20時發稿,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仍在正常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參事、中歐陸家嘴(600663,診股)國際金融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盛鬆成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賬,對於中國資本(港股00170)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監管層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針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確實,近年來,虛擬貨幣不僅僅是作為虛擬商品來炒作,具有二級市場的交易風險,而且其已經成為地下經濟、非法經濟的重要支付工具,用於走私、販毒、洗錢等用途,這也是監管更大的擔憂所在。

“任何虛擬貨幣本質上都不是法定貨幣,技術的進步確實會促進人類社會進步、制度改革,但技術不能替代國家的經濟政策。”盛鬆成表示。

他進一步解釋,任何虛擬貨幣都不可能取代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因為貨幣政策是現代國家調控經濟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所以必須由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的發行權。未來,即使是推出所謂的數字貨幣,抑或進入“無現金社會”,也應該由央行主導,這一標準放之四海而皆準。

本月4日,七部門聯合發文,指出首次代幣發行(ICO)融資本質是非法公開融資,要求立即停止,同時清退存量。區塊鏈、比特幣、ICO經常被同時提起,但三者絕非同一事物。區塊鏈是一種分佈式記賬的技術,在金融等眾多領域有廣泛應用;比特幣作為一種加密數字貨幣,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應用;ICO僅僅是通過發行新的加密數字貨幣的方式進行融資的行為。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但是這並不妨礙相關的金融科技公司、行業機構、技術公司去繼續研究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本身是好技術,並不是只有通過ICO才能進行區塊鏈技術研究,還可以通過各種技術進行研究,不應當將區塊鏈和ICO畫等號,需要進一步拓寬研究和發展區塊鏈技術的視野。

盛鬆成也表示,儘管ICO被叫停、虛擬貨幣交易有待規範,但區塊鏈技術本身仍然值得鼓勵。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