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汙染治理需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水汙染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農村 中國文明網 2017-04-10

據新華社電 記者5日從廣州市紀委獲悉,由廣州市紀委牽頭起草的《廣州市水環境治理責任追究工作意見》日前已正式印發。意見明確了廣州4類治水主體共計37種責任追究情形、方式以及程序等。其中,河湧保潔不到位導致“垃圾河”“黑臭河”,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發現的汙染河道、城市內澇、農村水環境惡化等問題不及時依法查處的情形,都將納入追責範圍。(清遠日報 4月6日)

水是生命之源,保護水環境,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實現了快速發展,但隨著經濟社會不斷髮展,水汙染問題也日益凸顯。曾有調查顯示,我國的水安全水汙染問題,是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形成的,包括工業汙染、農業汙染和生活汙染三大部分。水汙染問題,不僅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危害,還對農業、漁業帶來直接的影響,水質惡化也直接影響工業產品的質量。可以說,加快治理水汙染,是當前和今後,必須正視並解決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

近年來,隨著國家和各地對水汙染治理問題的重視,對於水汙染治理來說,呈現出不少的積極面,這是令人感到樂觀的。比方說,國務院正式發佈《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該行動計劃提出了到2020年和2030年的目標,對水汙染治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此外,環保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協作也跟上了步伐,例如環境執法監管,農業部門要求在果蔬種植方面減少農業過度用水造成的浪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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