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戴金器的老年婦女下手 3個月搶奪9起終落法網'

首飾 法律 耳環 項鍊 黃金 溫州 浙江省 湖南高院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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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搶奪罪案,被告人尹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2019年3月起,攸縣連續發生搶奪案,受害人均為佩戴黃金首飾的中老年婦女,年紀最大的今年75歲了。

被告人尹某不選擇人少的路段作案,而是在人多或地形複雜、岔路較多的地方。他專挑老年婦女為目標,作案時間多在早上6、7點左右,從身後靠近老年人,趁其不備,搶走佩戴的耳環、項鍊等黃金首飾。尹某作案手法嫻熟,從作案到逃逸僅僅幾秒鐘,搶奪耳環“穩、準、狠”,導致部分受害人耳部受傷。等老年人反映過來,去追趕被告人,他早就逃之夭夭。在攸縣縣城瘋狂連續作案9起,共搶得黃金耳環12只、黃金項鍊1截,價值共計人民幣10786元,大多是前往當鋪銷贓。

據悉,被告人尹某是慣犯,在2003年、2008年和2011年分別因犯搶劫、搶奪罪被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他執迷不改,這已是四度入獄。

攸縣法院經審理查明後,認為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多次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搶奪罪,被告人尹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如上。

法官提醒中老年人出門儘量不要戴首飾,如佩戴也不要讓首飾暴露得過於明顯,儘量結伴而行,獨自上街要避開地形複雜、缺乏監控的地段。如果被搶奪金銀首飾,請記住嫌疑人體貌特徵和逃跑方向,並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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