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招募“食安監督員”,大家一起來“找茬”

食品安全 法律 時政 臨海市場監管 2017-06-11

全城招募“食安監督員”,大家一起來“找茬”

食品已過保質期

“三防”措施不到位

生熟製品未隔離

違規經營無證照

……

全城招募“食安監督員”,大家一起來“找茬”

以上種種行為

只要你成功入選這個崗位

你都有權監督制止

全城招募“食安監督員”,大家一起來“找茬”

可能你一直默默關注著臨海的食品安全問題

對它有很多的想法和建議

願意為提升臨海的食安環境

添磚加瓦、出謀劃策

現在

機會來了!!!

臨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面向社會招募30

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

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是指具有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意願、由臨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安辦”)和各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鎮(街道)食安辦”)聘任,參與和協助政府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的食品安全志願者代表。

為進一步深化拓展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途徑,形成市、鎮兩級社會公眾有序參與、共享共治食品安全的社會格局,臨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公開向社會聘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聘請的社會監督員包括食品安全志願者、義工和科普宣傳教育者等。

條件及要求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瞭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專業知識;

2. 關心食品安全事業,熱心社會監督工作,能積極參與相關活動;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工作認真,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較強的公信力;

4. 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5週歲以下,可勝任社會監督員工作要求。

5. 社會監督員不屬於政府執法人員和技術崗位專職人員,不領取薪酬。

主要職責

1. 參加聘任單位召集的社會監督員會議以及組織的相關活動,認真履行各項職責;

2. 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科普知識以及政府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情況;

3. 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要求,協助聘任單位對所管轄區域食品相關單位(含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食用農產品、林產品、初級水產品種養殖基地等場所,下同)開展監督檢查;

4. 向市、鎮(街道)食安辦或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反映食品相關單位存在的問題以及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等問題,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所反映的問題;

5. 向市、鎮(街道)食安辦或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反映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或失職、瀆職等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所反映的問題;

6. 密切聯繫群眾,反映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7. 承擔聘任單位委託的其他相關工作。

報名時間

即日起—6月15日

報名方式

步驟一:點擊文章底部閱讀原文或登錄臨海市食品安全信息網(http://spaq.linhai.gov.cn/art/2017/6/2/art_1241_191016.html)下載填寫《臨海市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登記表》,粘貼兩寸彩色照片,單位或社區審批蓋章。

步驟二:攜帶身份證原件紙質版登記表,於工作日至臨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臨海市大洋街道東方大道221號四樓425)報名,聯繫電話:0576-85306090。

怎麼樣?

條件似不似很簡單嘞?

再來強調一下獎勵吧↓↓

市、鎮(街道)食安辦和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對作出顯著成績的社會監督員會給予表彰、獎勵;對於發現和舉報重大食品安全問題並由監管部門查實的,按照《浙江省食品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全城招募“食安監督員”,大家一起來“找茬”

舉報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並由相關部門立案查處結案後,按照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額度為:

(一)罰沒款金額5000以上(含5000元)1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者500元

(二)罰沒款金額1萬元以上(含1萬元)5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者1000元

(三)罰沒款金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獎勵舉報者按罰沒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

每次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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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你對食安事業心存熱情

如果

你對社會監督滿懷激情

趕緊行動起來

加入“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伐木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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